华商报讯(记者宁军)当西安美术学院原副院长郭北平的9幅画摆在面前时,经营字画生意10年的李某确认,画来路不正,但他没有说破,而是将估价超过400万元的画作压价到5万元收购。近日,西安市雁塔区法院一审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20万元。
5万元收购知名画家估价400万元画作
李某在西安书院门古玩艺术城开了家画廊,经营字画生意,干这行已经10年。
雁塔区检察院指控称,2012年11月7日,四川锁匠王敏在江西男子徐国庆、徐春根(均另案处理,今年6月30日西安中院已开庭审理)的指使下来到西安美术学院,在家属楼8号楼利用技术开锁进入赵晓荣画室,盗走其山水画作品19张。同年12月,李某从二徐处以总价6万元收购这19幅画作。
同年12月27日,王敏再次在二徐的指使下来到西安美术学院,从黄庆安画室盗走其人物画26幅。同月,李某明知二徐持有画作系盗窃所得,仍以11万元的价格收购了黄庆安的26幅画作。
几天后,王敏在二徐指使下,第三次来到西安美术学院,盗走西安美院原副院长郭北平油画作品13幅、国画作品4幅。2013年1月,李某在明知所购画作为盗窃所得的情况下,以5万元的价格从二徐处收购郭北平的5幅油画、4幅国画。
2013年2月1日,李某在其画廊被抓。
经陕西文化艺术品鉴定中心鉴定,赵晓荣被盗19幅画作估价9万余元;黄庆安被盗画作估价10万元;李某收购的郭北平被盗5幅油画估价为407万元,4幅国画估价约4万元。
供述:第三次买画时确信画是偷来的
李某供述称,2012年12月,他从“眼镜”、“西门庆”(即徐春根、徐国庆)手里购买了赵晓荣的19幅画,花了6万元。“‘眼镜’说‘弄了些画’,我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后来听说赵晓荣的画被盗了,与自己买画的时间很近,就想到买来的画是偷来的。
在收购黄庆安的26幅画作后,李某给黄庆安打电话,要以前已交过钱预订的画作,当时黄庆安说画室被盗了。李某猜想这些画就是二徐偷来的,但他没有告诉赵晓荣和黄庆安,警方找他了解所购赃物的情况时,他也隐瞒了。
到买郭北平的画时,李某确信郭北平的画也是偷来的,所以他将价格压得很低,以5万元成交。“‘眼镜’说这些画是别人搞来的,我想肯定不是正规渠道来的,不是偷的就是骗的”。
雁塔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在明知涉案画作系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予以窝藏、收购,情节严重,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辩护人提出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李某在购买郭北平油画时,主观上系明知油画为犯罪所得的意见,法院认为,结合相关证据可以看出,李某从事书画生意多年,对书画的市场价格有一定的认知能力和了解程度,在两次从同样两人处购买大量画作且得知两名被害人画作均被盗的情况下,仍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购买知名油画家郭北平的油画,可以认定其主观上“明知”。鉴于其能积极退赃、自愿认罪,以及其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同意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对李某可从轻处罚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