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东讯 (马生庆 费崇月 林玟均) 5月3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核定并公布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核定公布了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在1943处名录中,平安县“洪水泉清真寺”古建筑榜上有名。
洪水泉清真寺始建于明代,此后以清乾隆年间最大一次扩建形成现在规模。寺院由照壁、山门、唤醒楼、礼拜殿、学房等建筑组成,在建筑风格上,大量融合了汉、回、藏等民族的建筑风格及特点。该寺院设计独特,工艺精湛,建筑宏伟,其砖雕、木雕图案最为精美,这在我国伊斯兰教寺院中实属罕见。洪水泉清真寺被列为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对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认真做好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在保护利用中实现传承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