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9月21日讯 (丁蕾) 自从1994年、1997年江苏省开展两批“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认定工作后,还有哪些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未被纳入受保护范围?近日,省经信委与省工艺美术行业协会完成第三批“江苏省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认定公示,全省新增了17个受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我市雕版印刷、象牙雕刻、民族乐器等7个品种列入“保护”目录。
在之前经省政府批准认定的两批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中,有14个品种在扬州有生产区域,分别为:苏绣(手绣艺术欣赏品)、剪刻纸、通草花(画)、灯彩、精制毛笔(扬州水笔)、金银摆件、仿古青铜器、玉雕(艺术欣赏品)、漆器(艺术欣赏品)、红木雕刻(艺术欣赏品)、竹刻、瓷刻、绒花、骨扇等。
根据此次公布的结果,扬州列入第三批受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新增品种为雕版印刷、象牙雕刻(浅刻)、民族乐器(苏州、扬州)。此外,扬州还有4个因原有品种扩展或调整生产区域而受到保护,分别是:剪刻纸、竹刻、仿古青铜器、瓷刻。
据悉,此次入围受保护的传统工艺美术品种都有共同的特点:一般在1840年以前开始生产;主要使用自然或者传统的原材料;以传统工艺和手工制作为主,技艺精良;在一定区域内生产,并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具有实用价值或者欣赏价值。
原标题: 扬州雕版等进江苏受保护传统工艺美术品种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