旨在保护国家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国家文物局近日公布《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我市两件国宝——五代越窑莲花式托盏、北宋木雕真珠舍利宝幢(含木函)榜上有名,这也是我市文物首次进入禁止出境名录。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对外文化交流的扩大,文物出国(境)展览日益增多,对文物的安全构成了潜在威胁。为加强文物出境展览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珍贵文物尤其是一级文物中的孤品和易损品的安全,2002年,国家文物局根据地方文物部门和专家的意见,确定并公布了首批64件(组)禁止出国(境)展览的重要文物名录;2012年又公布了第二批37件(组)的名录。
此次公布的第三批禁止出境展览文物目录涉及青铜器、陶瓷、玉器、杂项等四类,列入目录的一级文物达94件(组),是数量最多的一批。
我市入选的两件均收藏于苏州博物馆[微博]。其中五代越窑莲花式托盏1956年出土于虎丘云岩寺塔,是五代、北宋年间秘色瓷标准器;北宋木雕真珠舍利宝幢(含木函)1978年出土于瑞光寺塔,宝幢选取名贵的水晶、玛瑙、琥珀、珍珠等材料,运用玉石雕刻、金银丝编制、金银皮雕刻、水晶雕、彩绘等十多种特种工艺技法精心制作而成,堪称巧夺天工。(施晓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