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鼎,又称大盂鼎,现藏于中国历史博物馆。口径77.8厘米,高101.9厘米。立耳,腹下略鼓,圜底,三柱足。口沿下饰饕餮纹带。足上饰兽面,并有扉棱,下加两道弦纹。内壁有铭文十九行,共291字。
西周早期的青铜器。为康王时贵族盂所作的祭器。传为清代道光初年于陕西岐山礼村出土。共大小两件。大盂鼎高101.9厘米,口径77.8厘米。圆形,深腹,立耳,三柱足,颈及足上部饰兽面纹。造型雄浑,工艺精湛。其内壁铸有铭文19行291字,记述康王命盂管理兵戎,并赐给香酒、命服、车马及1700余名奴隶之事,为研究西周奴隶制度的重要史料。小盂鼎已佚,现存铭文拓本,记述盂两次征伐西北强族鬼方之事,对研究周初民族关系有重要价值。
盂鼎是西周鼎盛时期的代表作品,造型凝重,庄严而和谐,纹饰和细部结构洗练而严谨,已没有商代青铜器的狞厉色彩,更具有理智化色彩。
盂鼎铭文
盂鼎造型雄伟凝重,纹饰大方简朴,有长篇珍贵铭文,是著名西周重器。器作于周康王23年(公元前990年),铭文内容大致可分三段:
其一,康王对贵族盂讲述西周开国的经验,追述祖先文王、武王灭商而有天命的原因,是办事和祭祀的时候都不敢酗酒,恭敬而认真;殷商之所以亡国,在于沉湎于酒。他自己愿意以文王为典范,告诫盂也要以祖父南公作榜样。
其二,康王命盂帮助他掌管军事和统治人民,并且赏赐给盂香酒、礼服、车马、仪仗和奴隶1726个,并叮嘱盂要恭敬办事,不要废弃王命。
其三,盂作此宝鼎以祭祀其祖父南公。铭文所记的周朝开国经验,尤其告诫不得酗酒,合于《尚书·酒诰》,有关赏赐“人鬲”的记载,对研究当时社会尤其重要。此鼎通称大盂鼎,是为与同出的小盂鼎相区别,但小盂鼎久已佚失。
大盂鼎是清道光初年,在陕西岐山县礼村出土的。出土后,首先为岐山豪绅宋金鉴所有,后来曾一度被岐山县令周庚盛夺得。道光30年(1850),宋金鉴上京赴试,得点翰林。他在北京出银3000两,又把大盂鼎赎买到手,运归岐山。同治年间,宋家道中衰,其后代将此鼎运往西安,以700两银转让他人。后转为左宗棠所有。数年以后,左宗棠在湖北受人蜚语,清廷以为真,要召左进京,对质问罪。由于潘祖荫的疏救才得以幸免。左宗棠感激之余,遂以大盂鼎相赠。此后,大盂鼎一直为潘祖荫所有。潘祖荫病故后,其弟将大盂鼎及潘氏收藏的另一件重器大克鼎等运回苏州原籍,供放在潘家大堂之上,作为传家之宝。从此,这两件大鼎又历经坎坷,美国人、日本人、国民党要员纷纷欲得此鼎而后快,或以利相诱;或强逼勒索,无所不用其极。赖潘氏后人不畏强暴,机智果敢,方将两鼎安全的保护下来。1952年,潘氏后人将大盂鼎、大克鼎损献给国家,中央文化部特为此颁发褒奖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