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早期,口径25厘米,通高26厘米,腹深10.5厘米。
1972年山东邹县峄山乡斗鸡台遗址出土,山东省邹城市博物馆藏。
口微敛,双直耳,下接三兽形足。腹中偏上部有一道突出的箍形圈饰,将腹部纹饰一分为二,上部饰兽体卷曲纹,下部饰龙纹。该鼎纹饰线条清晰,铸造精细。费敏父鼎腹内铸有铭文3行,共16字,大意是费国敏父为女儿孟姒作陪嫁的宝鼎,让她永传万年,子子孙孙用享。铭文中的[弗],即[费],指西周至春秋时期诸侯国之一的费国。
费国器皿,费是山东的小国,姒姓,后被鲁国所灭,费与邾国为邻,相互通婚,鼎出自邾国故城附近,由鼎腹内壁所铸铭文,知是费国敏为其女出嫁所作,是两国通婚的物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