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德志
你有时会有这样的感慨:有些书法家简直是怪物,人家给钱要他写副字,内容不合适他还不干,你说怪不?看来似乎有点怪,其实也不怪。对一个高标准的书法家说来,这应是很正常的事情。
本来,从书法的艺术本体来说,书法似乎是可以不考虑其书写的内容的。比如我们面对古人的断碑残纸,可以不考虑其书写内容的完整及其意义,而专注于其笔墨线条或者字的空间结构的韵味与感觉。但,这不过仅仅是从学习和欣赏书法的具体环节着眼的。如果要全面的立体地观照一幅书法作品,就不能不顾及到书法所书写的文字内容。如果抽去了文字内容,书法的文化内涵将会大为缺失。也就是说,文字内容是书法艺术的有机组成部分。鲁迅先生在《汉文学史纲》中,在论到汉字的形成、结构与习诵方法后,標举出汉字“三美”的著名论断。他说:“故其所函,遂具三美: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鲁迅先生的这段话,清楚地阐明了汉字的完整意义,同时也是书法家书法创作所应有的文化担当。
书法,是建立在文字这种中华民族特殊的文化符号及其特殊的民族情感基础之上的伟大艺术。有论者认为,文字是中华民族的一大文化创造,或称之谓一度文化创造;而书法艺术,又是中华民族在汉字基础上所进行的伟大的二度文化创造。在书法活动中,先民们一度文化创造的汉字,是书法的表现对象,它要求书家在文辞上要健康、积极而高雅;而书法作品,则是书家对汉字展开艺术想象的翅膀,充分利用笔、墨、纸等工具,同时在情感的支配与综合学养的润泽下加工而呈现出的艺术形式。这当中,文辞内容发挥着较大的作用。日本的伊福部隆彦在其《书法与现代思潮》中说得较为明白:“汉字书法的艺术特性,既具有由运笔而产生的点、线流动的造型美,同时又具有依据文字语词加以表达的象征性的概念美,两者之高度的协调产生书法美。”他虽讲的是日本的汉字书法,但这一点同样适用于我们。
有书家在其书法润格里明确申明:“文辞鄙俗不应”!这大抵无外乎以下两种原因。一是书法本身的文化要求。书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在过去大都为文人所把持,也培育了书法的精英品质。它不仅要求书法在其艺术性上卓尔不群的高品位及独特的艺术风格,而且还要求书写内容方面的高雅,达到书文相生,词翰双美。从这点说来,书法不仅仅是艺术的,也是文化的。旅法学者熊秉明在《书法和中国文化》艺文中说:“我们玩味书法的时刻,同时欣赏造型的意味、文学的内容和哲学的境界。”二是作为一个书家,书写的语词往往直接影响到书写的艺术水平与效果。孙过庭在《书谱》中谈到书法创作上的五种有利因素和五中不利因素,前者称为“合”,后者称为“乖”。其中的第一合,便是讲“神怡务闲”。说的是神情愉悦,事物悠闲,突出了神情、心境在书法创作中的重要意义。前几天,一位朋友让我为其朋友写字,内容为:“品茗赏石静心吾道”。看完内容,我对朋友说,这“吾”应是竖心旁的“悟”吧?朋友说就是这个,照这个写就行了。我心里很是别扭,不搞清楚简直无法开笔。于是便向朋友要了他这位朋友的电话询问。我说从文义上应该是有竖心旁的“悟”字。如果你的文意是吾道一以贯之的意思,那么建议把“吾道”放在句首,似还略通些。对方说,是他们写错了,应该是带竖心旁的悟。这时我的心情稍好了些。但不快的事还有。除了要写这张横幅外,朋友还要求再写两幅小竖幅的,其中一幅的文辞是:“结缘天下士赏石品茗”。我感觉这里有四个字与横幅重复,遂对索字主人的文化品位心存疑芥蒂,心情很是有些郁闷,这样的心境如何能把字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