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本刊记者 李晶
功亏一篑的“佳士得入沪”
9月26日,对中国市场垂涎已久的佳士得终于在内地上演了拍卖首秀。这场拍卖成交率高达98%,40件拍品,除1件流拍外,其余全部成交,成交额为1.54亿元。
佳士得过对中国市场的野心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从2005年,北京永乐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成立时,佳士得授权其使用“佳士得”商标,就被认为是佳士得“曲线”进军内地市场的权宜之计。而在在2013年4月份,法国皮诺家族宣布,向中方无偿捐赠流失海外的圆明园青铜鼠首和兔首时,人们也纷纷猜测,这是佳士得为了进军内地市场做得铺垫。终于,一系列的努力后,佳士得如愿以偿地以“真身”进入中国内地拍卖市场。
遗憾的是,虽然此次佳士得初战告捷,但佳士得的文物梦却没有完全实现。对于《中国文物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禁止设立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的文物商店或者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的规定,佳士得被挡在了古代书画、近现代书画与古董瓷杂这三大市场份额最大的板块之外。
一粒义拍的“老鼠屎”
2013年4月20日上午8时02分,雅安市芦山县发生里氏7.0级地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艺术圈立刻开始行动,举行了各种赈灾义拍活动。匡时义拍募款357.6万元,HIHEY.COM第一时间举办了在线拍卖与义拍,成交率达百分之百。赵涌在线更接连举办了三场“你我在一起 情系雅安”义拍专场。但就在艺术家和收藏家纷纷慷慨解囊时,艺术家方力钧的一则微博给大家泼了一盆凉水:“2008汶川地震,一百多名艺术家义拍八千多万元,定向捐给青城山市,所有工作公开进行。至今日,青城山没收到,善款不知所终。”随后,多位曾捐出作品的艺术家也都对此提出了疑问:8472万元去了哪里?
在舆论沸沸扬扬的吵闹声中,29日晚,中国红十字会网站公布了“关于百名艺术家捐款使用情况的说明”,说明指出:“红会科学合理使用100多位艺术家的捐款于博爱家园项目建设中,取得非常有意义的积极成果。”
但是,当时参与义拍的艺术家是希望把这笔善款定向捐赠给四川省都江堰市和阿坝州。艺术家们希望为灾区的文化艺术建设贡献力量,他们的设想包括捐建艺术学校、医院和抢救保护羌文化等工作。可款项最后为何挪作它用?
对此,红会并没有说明。只是称,虽未按指定项目使用,但与捐赠人意愿总体一致。可惜这样的说法显然是掩耳盗铃罢了。甚至有人公开指责红会:“我们的捐款给郭美美买了几个包啊?”
和2008年汶川地震时对比,2013年的芦山地震时公众的捐款热情显然下降了很多,红十字会的恶劣行径显然是一颗老鼠屎花了一锅汤。可问题在于,这颗老鼠屎为何久久不处理呢?
无厘头的“上海工商局处罚拍卖行”
2013年8月份,上海拍卖行可谓集体经历了一场地震。上海嘉泰、上海宝龙、上海嘉禾、上海道明等十几家拍卖公司因为触犯了《拍卖法》第22条而受到处罚,上海宝龙甚至因此歇业。而处罚的原因正是因为拍到了几张拍卖公司自己的员工在举牌。这在业内引起了热议。
根据我国《拍卖法》第22条规定:“拍卖行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与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同时,《拍卖法》第62条规定:“拍卖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法第22条的规定,参与竞买或者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拍卖人给予警告,可以处拍卖佣金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规定是为了防止拍卖公司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况,而非杜绝拍卖公司作为服务者在拍卖过程中的正常活动。
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法律咨询与理论研究委员会委员刘双舟对《拍卖法》22条做了详细解释,“1.拍卖人不得以竞买人的身份参加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2.拍卖人不得委托他人代表拍卖企业参加竞买;3.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以自己名义参加竞买;4.拍卖企业的工作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竞买;5.禁止参加的拍卖活动限于拍卖人自己组织的拍卖活动;6.禁止竞买的范围限于以拍卖人的名义或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名义,为拍卖人的利益或为拍卖人工作人员的利益而从事的竞买活动。”
这意味着,拍卖公司员工在场内举牌为别人竞买是可以的,但拍卖公司的员工委托他人在场内举牌替自己竞买是不可以的。刘双舟也表示:“工商局不可能因为第一种情况而罚款,因为它不违法。”但是,上海嘉禾拍卖公司的总经理魏辉说,正是这种不违法的情况遭到了处罚。
另有人怀疑工商局对拍卖公司处罚是假,借机打压拍卖公司趁此圈钱才是真。“如果出于规范拍卖公司的目的,几万块钱的罚款足够了。如果一定要上百万的罚款,显然工商部门的目的不是规范市场。”上海泓盛拍卖总经理赵涌直言不讳地说。
万达重金拍毕加索名画的连锁效应
2013年11月5日(北京时间),万达集团在纽约佳士得以2816.5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72亿元)的成交价购得毕加索代表作之一《两个小孩》。“中国首富买毕加索”的消息迅速在国内传播,舆论哗然。万达集团艺术品收藏负责人郭庆祥也坦言:“支持的,质疑的,冷嘲热讽的,各种声音都有。有媒体的文章更说我们是“土豪烧钱”,“高价买回一件连专业人士都闻所未闻的作品,实在是当了‘冤大头’。”但郭庆祥认为,毕加索的《两个小孩》,是其晚年的精心杰作,老来得子的喜悦写照,画面里充满了人世间最纯洁的亲情和爱情,是一首生命的赞歌。可以说,是人,都能感染到其中的珍贵,这才是艺术最本质的东西,至高无上。这个时候还谈值不值钱,值多少钱,那已经是愚蠢的小画商们的算计了。
在2013年,企业收藏可谓一窝蜂袭来,很多高价拍品都可见企业收藏的身影。作为国内投资艺术品最为成功的企业之一,万达集体的重金购买毕加索,似乎也具有一定的指示意义。根据国人热爱跟风的习惯,我们有理由相信,此后以万达为代表的国内企业,会开始把艺术品投资的眼光从国内投向国际。但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中国首富的王健林不是什么人都能仿效的,更何况他与郭庆祥的组合也实属难得。想要复制万达的成功,企业家们还需要多思量点。
无可奈何的“钱钟书书信手札撤拍”
2013年春拍,中贸圣佳计划在6月22日拍卖的“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札专场”非常引人注目。因为此专场包括了60件钱钟书毛笔书信,13封杨绛钢笔书信以及6封钱瑗钢笔书信。这些书信都是与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李国强的书信往来。另外还有两部钱锺书、杨绛的手稿,一部是207页笺纸钢笔《也是集》手稿,另一件是杨绛6页《干校六记》校勘,计划上拍的钱钟书、杨绛、钱媛书信及手稿等作品,共计109件。而且这些作品属于首次最大规模曝光。此外,北京传是也将上拍一件钱钟书信札,而北京保利则拥有三件钱钟书、杨绛的书信。
得到这样的重量拍品,拍卖公司自然很高兴,可这却惹恼了钱钟书的遗孀杨绛先生。她公开发表声明。坚决反对自己和家人的私人书信被拍卖:“希望有关人士和拍卖公司尊重法律,尊重他人权利,立即停止侵权,不得举行有关研讨会和拍卖。否则我会亲自走向法庭,维护自己和家人的合法权利。”
此事迅速引发舆论热议。在拍卖公司与杨绛先生的纷争中,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杨绛先生。虽然也有法律学者发表言论称,从法律角度看,拍卖公司并无撤拍的义务,反对情感高于法律。但是,面对一位受人尊敬的学者,一名102岁的老人,杨绛的情感诉求如果被拒绝,在道德上拍卖公司显然居于下风。所以,拍卖公司只有无可奈何地撤拍了。
《功甫帖》悬疑
如果说2013年的贺岁大片《私人订制》让人不忍直视,那么为收藏爱好者量身打造的“功甫帖真假案”一定足够精彩。
先是2013年秋拍中,知名收藏家刘益谦在纽约苏富比以822.9万美元(约5037万元人民币)拍下苏轼《功甫帖》,成为业界关注的焦点。舆论赞扬它“传承有序,真实可靠。”
可是,仅仅过了3个月,事情就峰回路转。先是上海博物馆的三位专家质疑苏轼书法的真实性,让业界颇感意外;随后,藏家刘益谦发布声明,称在竞拍该作品之前曾请专家做过鉴定,并无真伪之疑,并称苏富比将成立特别小组,邀请全球专家对《功甫帖》的真伪问题进行研究讨论;随后,苏富比拍卖行又通过官方微博表示,坚持“功甫帖”为宋代诗人苏东坡的作品。
一时之间,各种说法见诸报端,令人眼花缭乱。就在元旦当天,上海博物馆书画部三位研究员钟银兰、单国霖、凌利中公布“《功甫帖》为伪作”的完整研究报告。报告认为,苏富比《功甫帖》钩摹自《安素轩石刻》之“拓本”,缺失了苏书稳健浑厚特质,尤其是出现了种种非自然书写的特征,与苏氏书艺差距甚远。石刻中不甚自然的牵丝、飞白、散毫、枯笔等运笔与笔触,出现在苏富比《功甫帖》。
对苏富比方面称:“《功甫帖》曾为张珩、徐邦达二位鉴定大师录入书中,都认为是真迹。”的说法,单国霖在其研究报告中指出,张珩当时看到的是影本,精致程度无法纤毫毕现,存在误判。徐邦达没有明言他是否看到过《功甫帖》原迹,其“《功甫帖》为第二幅,虽只九字,极为神采”评价,有可能录自清末李佐贤《书画鉴影》。
报告公布后,刘益谦认为报告更偏向于是三位研究馆员的个人学术论文,而不是上博的职务行为,属于学术争鸣,很正常。
此事件目前还没有定论,但它有两点值得关注。一是,对于从来不插手民间收藏的官方博物馆,为何此次一反常态?这是否会引发官方博物馆对民间收藏的监管值得思考。第二,据刘益谦还透露,如果最后证明是伪本,会与苏富比进行交涉甚至退货。因为苏富比有规定,两个国家级研究员出具不同意见,可以妥善处理有问题的拍品,而国内拍卖公司尚无类似条款。《功甫贴》之后,是否也能促进国内拍卖公司进行相关条款的设立呢?
也许《功甫贴》就像在巴西轻拍翅膀的那只蝴蝶,几个月后,中国的拍卖市场会因此掀起一场龙卷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