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碧波
最近的马来西亚失联飞机无疑是一个悲剧。让艺术界关注的是,飞机上还有20多位书画家组成的艺术团,在揪心于这一不幸事件的同时,我们也发现,此次艺术团的负责人蒙高生担任“中国书法艺术家协会”副主席,而这一机构因简称“中国书协”让不少人以为即是中国书法家协会。据书法圈内人士介绍,该协会其实是注册于香港的一家民间艺术机构,与中国书法家协会并无关系,但该协会部分成员有一定的组织与活动能量,在东南亚一带也有人脉背景,可以举办一些展览,因此吸引了一些喜爱艺术的人士参加。
近年来,随着文化事业的大繁荣大发展,各地各类书画协会层出不穷,有某某书法家协会、书画院、书画家协会、书画收藏协会、书画研究会、书画学会、书画名家联谊会、书画发展促进会等等,带“书”与“画”字样的各类协会名堂繁多,有官方主管主办的,也有民间自发组织的;有些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还有些是自娱自乐,没有主管单位,也没有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真可谓我方唱罢你登场,异彩纷呈,蔚为壮观。
作为社会团体的书画协会,成立的初衷在于丰富活跃书画爱好者的生活,这无可厚非。但是,在市场经济大潮的背景下,书画协会出现了良莠不齐、鱼龙混杂的现象。成立时,大张旗鼓、轰轰烈烈,领导出席剪彩,媒体吹捧;成立后,昙花一现,死气沉沉,没有任何活动,更谈不上互相交流了。这样的协会已名存实亡,但其法人代表,在自己的名片上、书画集上以及走市场时,还以某某协会主席或院长、或会长而自居,自吹自擂。也许这是早有预谋,能在自己的艺术简介中多一个头衔,就会多一倍润格,多一块“袁大头”,百姓中也会多了一个“冤大头”。
近年来,各省市区民政部门都有不同程度的对省属社会组织进行年检。其中也有书画艺术社会组织机构,这样有利于净化书画市场环境,规范书画社团组织。
有仅一个人的书画院,你信吗?这种现象在全国比较普遍,在成立之初,几个能耍在一起的,臭味相闻的、谋划成立以当地地理风物、历史人物、地名为名称的某某书画院,找一家主管挂靠单位,跑民政部门,一开始寻找场地,筹备资金,制定组织机构成员名单,登记成立之后,场地是借来的,资金是挪用的,人员是临时的,几个月,甚至一两年过去了,没有什么动静,副院长、秘书长、委员等等,都各自忙自己的事,办公场地被收回,成立时揭的牌或匾,没有地方挂,只好抱回家,搁在自家院里的某个角落,无人过问。
书画协会必须年检,按照规定,凡一年中未开展任何业务活动的;经费不足以维持正常业务活动的;违反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违反财务规定的;内部矛盾严重,重大决策缺乏民主程序的;违反有关规定乱收费的;无固定办公地点一年以上的;未办理有关变更登记或机构备案手续的;无特殊情况,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年检的;年检中弄虚作假的;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等等,都将视为年检不合格,民间组织部门应将其注销登记,不要手软,该撤销的就撤销。■
(作者系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