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如影
读罢《书法报》2014年4月2日第13期“言论版”署名“泉城子”的《“地书”不是“中国式杂耍”——王冬龄美国展演“地书”刍议》,笔者不敢苟同作者的观点。
据悉,2014年1月11日,王冬龄亮相美国纽约大都会博物馆写“地书——道法自然”。国内舆论对此多有批评:“以老北京天桥下的‘中国式杂耍’迎合欧美人的猎奇心理,哗众取宠,丢人现眼……”王冬龄的“地书”为什么被贬斥为老北京天桥下的“地书”呢?
在笔者看来,王冬龄广场“地书”与老北京天桥下的“地书”行为方式是一样的,都是用大胶桶装着液体,或是水,或是墨汁;都是用超大的笔,或是海绵做笔头,或是杂毛做笔头;都是在宽广的场地进行大字的书写;最重要的是,都是一个目的,希望吸引大众眼球,引起社会关注。
泉城子还说:“有幸观赏者无一不鼓掌叫好。”笔者以为,给以礼貌性的鼓掌,并不代表对艺术的理解和承认。王冬龄这么来回走动着,十分费力地挥着巨笔,龙飞凤舞地摆弄着美国人眼里神奇的外国文字——汉字。美国人很好奇,原来中国书法是这么写的!所以“有幸观赏者无一不鼓掌叫好”。中国书法真是这样子写的吗?在场的大多数美国人并不一定懂得如何辨识中国书法的好与坏,更别提鼓掌叫好之余的艺术品质追问。当然,假如有人乐意享受自欺欺人,那另当别论。
王冬龄很拼,拼过“现代书法”,拼过“裸体书法”,拼过广场“地书”……这么拼命地拼,无非是拼一个“大”字而已。拼“大”字,拼大场面,拼大效应,没拼没人关注,书者十分明了这等事,即使是对个体书法的提高和书法事业的发展起不到根本作用,但对于个人声名这东西来说,非拼不可。也许,王冬龄可能尝到了别人尝不到的甜头,但国人对此事的强烈关注,也不能不为书法界所重视。
何以国人视之为“杂耍”“怪哉”?国人都知道,中国书法自古以来都很雅,是文人雅士玩的活儿,是在书房里创作、靠文化养出来的。书法不是行为艺术,书法不是表演艺术,不必跑到广场上挥洒“地书”吸引欧美人气,也不必跑到体育馆里“涂抹”引起人气爆棚“逍遥游”。
唐朝以前,书者席地而坐,以致后来书者伏案而书,书者都自然而然地顺应了现实的环境,不故作惊人之举。书者如王冬龄,何必干蛮汉般的体力活,何必跑到广场上让人误解成江湖杂耍?你的书法是靠你表演的活儿吸引人气,还是靠书法的本身打动人呢?何谓道法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这里的“自然”是自然而然的自然。书法创作根本不需要什么广场、体育馆之类的“背景”“虚张声势”,除非,你仅仅是想让人们关注你的书法行为,而不是书法。
对于王冬龄的这次书写活动,有书友赞美道:“什么是艺术的终极之美?充满律动的书法线条,还是洋溢生命的自然人体,或者是一位书法家五十年如一日的行动书写?从墙壁到摄影,虽已不是宣纸黑墨的书法,却依然是黑白至上的精神世界。”也有书友言:“这把年纪的王冬龄保持着如此旺盛的创作精力,很可贵。”客观地说,王冬龄的探索精神值得赞一个,但理性地思考一番,王冬龄的书外功夫做得太多了,“中英文现代书法”“现代巨无霸榜书”“体育馆书法”等,无所不“秀”,但行内人观之,书内的功夫真有些荒废。有书友说:“王教授极几十年功力未得林散之前辈皮毛。”此话似乎有点儿过,但确实也道出了王冬龄书法创作的软肋。
“广场地书”也罢,“黑白之上”也罢,从来都是企求创意,吸引眼球,但就是差了那么点书意。或许,直白点说所谓的“广场地书”“黑白至上”仅仅是一种纯粹的书法炒作方式,也正是基于这一点,国人才痛斥“哗众取宠、丢人现眼”吧。
泉城子称:“王冬龄这次美国纽约行展演‘地书’,是一次将中国书法文化与当代水墨相结合,走向世界的有益尝试。”中国书法走向世界靠的是书法的行为方式,还是书法的本体?笔者以为,书法创作,还是应该踏踏实实地关怀书法的本体。(作者为书法评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