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怡芸/专题报导
由“雅玩”而造就“雅贿”,中国官场有其由来已久的“潜规则”,明清官员重要的收入来源甚至就是百姓或下级官员求字、求文的润笔费,却从来没有人因雅贿而获罪,古人打着风雅的大旗,藉以在仕途或“钱途”上平步青云,也显示出传统文化对儒雅的重视。
十年寒窗未必保证有能力的人在科举制度下飞黄腾达,古人因文艺方面的才华获达官贵人赏识,不啻是另一个为仕途铺陈之道,如明朝名臣于谦就因诗歌的才华而打动不少好雅的官吏;张居正亦在13岁考举人时,因文采出色而受湖广巡抚顾璘赏识,结为忘年之交。风雅本是古代文人相交的必要“手段”。
中国至明朝中期后,社会上便逐渐形成向官员购买墨宝和文章的风气,而官员的“润笔费”也不菲。
晚清名臣张之洞担任湖广总督时,就曾因为兴建中的工程缺钱而打起润笔的主意,当时有位富豪的父亲,生前名声极差,为了粉饰其生平,富豪请张之洞出面写墓志铭,张之洞最后以一字一千两的价格,倒也狠敲了一笔费用。
此外,在明代文人的观念中,艺术品的馈赠十分正常,焦竑《玉堂丛书》中记载的李东阳“收扇却帕”的故事,李东阳推掉了巾帕这生活中使用的俗物,却接受了文人雅玩的扇子,即可知古人对于接受艺术品的认知,与接受金银钱财不同,往往得雅名,这也使得中国向来难以雅贿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