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伟
时下的书法评论“捧杀”大行其道,肆意抬高、夸大对象的现象比比皆是,脱离学术和艺术标准,动辄安上“大师”“大家”的名号,“融汇古今”“直追晋唐”等字眼被高频率使用,这些当下书法界的评论现状,有人干脆以“朋党式的评论圈”称之。如若这样的评论真的言之凿凿,所论属实,我们今天的书法恐怕真要超越古贤、引领未来了。但书者和论者心里都明白,今天的书法评论,似乎已集体患上了“失语病”。与古人留下的书论相比,今天的书法评论毫无“气节”可言。
那么究竟是哪几方面的因素在不断的腐化书法评论呢?一者其结症在一个“利”字;二者有3个“推动力量”,曰书法家、批评者、大众。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书法本身的学术价值标准。
书法“繁荣”,皆为利往
现在关于书法主要有两种观点,一是认为书法在今天没落了,不及古人远甚。但也有人认为书法在今天繁荣了,何也?今天稍受过教育的人均可拿起毛笔写“书法”,更为重要的是书法可以在市场上流通换取钱财,谋取利益,为社会作“经济贡献”,如此怎能说不繁荣?观今之书法,动辄论字以价比重,艺术市场书画作品多以尺幅论价而少提或不提艺术水准,“利”也;很多书者花钱请评论家和媒体,为自己“作品”的出路摇旗,“利”也;评论家收受书法家“润笔”,碍于情面写下溢美之词,“利”也;书画经营者包装书法家、画家,千方百计抬高作品价格,“利”也;求字者花重价买得字画送与他人,所为无他,“利”也;当前一些其他行业的人纷纷投身书法,欲为书法艺术作出自己的贡献,始作俑者还是一个“利”字。尽管当代书法家与评论家中不乏有真彻体悟者,但书法作品流通于市场,以商品的形式辗转于大众之手已是不争的事实。书者与大众争利,书坛乱象之根也。在以利益为背景和动力驱使下,今天的书法或形式花哨而功力平凡,或一味求大而欠缺内蕴,排场大格局小,流行气溢于字面,炫耀技术而疏于人文,已远没有古人的志气、格调、修为、涵养、文蕴……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在“利”字当先的书法界,想让书法评论从学术的角度发出真正的声音,岂非痴人说梦?
今人书法“为己”者鲜有
笔者顺便想到汉代赵壹撰文《非草书》力指沉迷书法的敝处,其实赵壹的一些观点也适用于今天,作为国人,写好汉字是应该的,如果习字者人人追求成为书法家,以书法牟利,则于时代和民族必然弊大于利,今之书法似大有此一趋势,不可不慎。社会需要书法家,但应当为数是极少的。
翻开当下的书法期刊和杂志,不难发现,当代书法批评几乎所有的文字都是赞扬称道和柔情蜜意,挖尽文字也很难从中找出一句真诚而中肯的批评,这其中之由除了上文所谈及之外,书法家、评论家、大众由于种种客观或难以言表的缘由均难辞其咎。
先说书法家本身。书法在古代除却实用之外,更多的是文人雅玩的一种艺术样式,更注重“自娱”,历来都不是一种谋生手段。当然古人也会卖字,也会向索字画的人收取“润笔”,我国自古对于创作诗文、字画的文人有付给一定钱财作为其精神劳动的报酬的风尚,往往更具随意性和变化性,并不是文人的主业,卖字得钱完全是额外、意外的收入,与今天的艺术市场完全不是同一回事。但在今天,书法在相当的程度上成了“牟利”的工具,注重的是“娱人”。《论语·宪问》云“古之学者为己,今之学者为人”,“为己”意味着习得学问技艺是由自己内心的需要而发,旨在提高自己的修为和人格,势必需要以包容的心态接纳别人对自己不足之处的批评和指正;“为人”则是要以自己的学识获得别人的赞誉,从而赢得相应的利益,此种情况下,学识技艺最怕别人发出“不利”的批评之声。故而今天的书者因为需要以字牟利,所以需要获得众口的称赞声,由此,使得多数书法家产生害怕批评的心理。今人书法“为己”者鲜有,而“为人”者遍及书坛,书法评论沦落为一种鼓吹的工具,患上“失语病”也就不足为奇。
评判书法艺术标准的缺失
作为评论家自身,在书法评论中也面临着两难。一是艺术书法的学术价值标准在不同的论者有着不同的倾向,以怎样的审美立场去评判书法艺术孰优孰劣?世人为何将《兰亭序》置于《祭侄稿》和《寒食帖》之上?魏晋的超然和汉唐的雄浑哪个更为高明?书法评论究竟是依照传统标准还是要建立现代标准?书法艺术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艺术?不同的论者有着不同的态度,这也是评论家面对书法艺术时首要的出发点。如若脱离了学术态度和审美立场,书法评论很可能变成一种发泄的工具,此其一也。二是尽管对书法艺术的评论可以从技法、品格、境界等方面入手,但其最终的落脚点总是直指具体的某个“人”,这在当下的时代往往令评论家处于非常尴尬的境地。书家和论者皆知,从技法方面入手评论具体的书法作品,往往难有探本之论,书法家和评论家均不满于此。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中枢,书法在中国人心中历来有“书如其人”的说法,故而造成从格调、境界入手评论书法作品就直接涉及到书法家的修养境界,此种情况在逐利的当下恰恰与书法家的初衷大相径庭。比如某位评论家批评某位书法家,认为他的字格调很俗,这一方面等于是对人的一种评价,另一方面会直接影响书法家在书法界的地位。
这种两难的情况使得很多书法评论家情愿或不情愿地频繁的使用着“大师”“大家”等已经严重贬值的词语,评论家不再说真话,而多是看人说话。由此评论家或为书法票友级的高官颂扬作文,或因“润笔”为一些“书法家”虚张声势,成为一种“言权交易”或“言钱交易”,批评的学术和艺术价值标准不复存在,书法评论在一种特定的人情社会和商业市场中而越来越难以洁身自好,书法评论的堕落和失语也就由此而成。当然,一个书法水平低劣的“书法家”急于实现自己的愿望,害怕说真话、听真话,岂敢让真正的书法评论家评论作品?
近年来,许多评论界的声音直指市场环境下美术评论的“无能”和“无力”,对美术批评的某些问题进行了猛烈的抨击。其实书法评论又何尝不是如此?时至今日,书法批评的失语和疲软已成事实无人争论,不客气地说,书法批评变成了书法家的鼓吹机器,有论者甚至认为“批评家们被‘金钱资本’阉割了”。“批评家”变成了“表扬家”,许多“批评家”为了获取报酬,俨然成为了唯利是图的“文化商人”。 公众缺乏对书法艺术的判断力
对于书法评论的失语,公众也起到了“推动”作用。近代以来,西方文化的强势使得中国传统文化不断式微,“五四”后的文化变迁令中国的文化环境产生了巨大的变化,书法在现代中国文化中逐渐变得边缘起来,在公众眼中逐步陌生起来,具体的书法实践渐渐脱离公众的日常生活。尽管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书法日见其“热”,似乎又回到中国人的生活中来,但由于经济社会的巨大变化和人文思潮的多元多样,我们不得不承认中国书法未能真正作用于中国现代文化的中心,更多的是以学术和艺术的身份出现在公众面前,中国人再次普遍地丧失了对书法艺术优劣的判断力。这就为很多“书法家”和好事者肆意宣传和炒作留下了巨大的空间。在这个空间中,由于公众自身判断力的缺失,无力自觉地对具体的作品作出相对准确的评判,在满足自己对书法艺术的需求时便只能听信于书者和论者,而书者和论者也出于满足自己需求的原因对公众一面虚词,这时,书法评论往往面对学术和艺术标准完全失语。故而很多人一听某书法家被封为“大师”“大家”,或取得某个要职,便群起跟风,全然不顾书法艺术自身的价值标准。
让人更为担忧的是,这样的情况在众多的艺术门类中,书法尤为突出。在电影、戏剧、音乐等艺术中,公众对于作品的价值标准往往有着较为明晰的判断,是否选择某一作品靠的是观者的自觉。而于书法,公众显然并不能像对其他艺术作品那样有着明确的价值评判标准,只能听任于评论家,书法家便利用公众对书法的生疏,以吹嘘式的评论包装自己,实现某种利益的获取。某种意义上,很多书法评论成为了“书法家”和评论者联合起来忽悠公众的工具。
由此种种,书法评论便患上“失语”的疾症,一些所谓的书法批评成了对书法的肆意吹捧和赞扬,真正的书法评论只能在私下里的交头接耳间行于小径,此一来无益于书法艺术,二来置书法评论于难以自处的境地而令观者和读者味同嚼蜡。
其实,探讨书法评论的意义远不止于评论本身,而是有着更为深刻的人文意义。无论书法评论在更为广泛的文化意义上的地位如何,其作为一种文化行为自有文化和艺术的准绳和法度,一代之评论家是否践约这种准绳和法度直接折射出一代书者和论者的人文体量和胸襟。有论者曾言“一代之画无不肖乎一代之人与文者,知画论而知时代也”,窃以为一代之书与论亦无不肖乎一代之人与文者,知书论亦知时代也。
行文至此,不禁想到唐代韩愈的《送高闲上人序》。且不论文中韩愈对书法艺术的见解,以及韩愈对高闲书法不及张旭的探究是否正中命门,单是这书家坦荡而包容的胸襟和评论者真诚而入理的分析足让今人羡艳、自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