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注意“识、简、连、美”四个方面,这是原副省长,辽宁书法家协会名誉会长朱川同志提倡的,这四个字,对今后硬笔书法规范化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简”指的是按国家规定的简化字去写。要知道,汉字由繁向简发展、不断辗转演变已不是现在的事。从秦始皇统一文字并做了规范以后,小篆变隶书,草书变楷书,汉末的草书又变成楷书的草体。字体的不断简化是汉字发展的规律。
“识”指的是写出的字要准确,清晰易辨。既然文字是代表无声语言的符号,表达一个人的心意和行动,那么,这个符号写出来就得叫人认识。如果写得七扭八歪,谁也不认识,日子久了,连自己也不认识了,这种字还有什么用处呢?
我们正在建设物资文明和精神文明,人们对汉字书写效率要求更高。因此简写汉字的提法就十分必要了。但提倡写简化汉字,不是乱来的。
“连”指的是用连写的笔势写出的字,简单地说,就是快写的连笔字。
不论行书或草书,都必须有规范性的约束,不是无规律地乱来。重复地说,写出的字,必须叫人看得懂,领会其意,不给别人为难才行。
“美”是指一个字写出后的最高要求。书法美的表现形式是以线条造型美,而不是以象形美。
比如写个“鱼”字,欣赏者如果根据这个“鱼”字象不象自然界里的“鱼”而判断它美不美,这就混淆了美的含义。
评价字形美不美,应摒弃汉字古老的原型,而是以其线条造型所体现的“形、神”为依据。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汉字象形性的古老写法已不被人们所重视。如果有人认为象形性强的甲骨文是美的,那么,没有象形性的楷书就不美了,这显然不符合中国书法史的实际情况。
线条本身的美,来源于造型。毛笔字表现在“骨、筋、血、肉、韵、味、神、气”(朱川语)上,钢笔亦如此。
这种美不是牵丝拖沓或牵强做作,而是线条整体自然美,它通过“形、神”的具体化所表现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