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普及和推动业余美术和书法教育,提高全民艺术素质,中国文联于1998年8月批准文联艺术指导委员会牵头成立由中国文联副主席高运甲任主任的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委员会,根据业余音乐等级考试和部分省、市业余美术等级考试的经验,在全国一些城市开展书画(业余)等级考核试点工作。
全国书画(业余)等级考核项目有色彩、素描、中国画、书法和儿童画,分别分为一至十级或五级,每年开考一次。业余书画爱好者可根据自己的程度自愿选择适当的门类和等级报名参加,考试作品由全国书画考核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根据定级标准进行评级,由全国书画等级考核委员会统一发给相应的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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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业余书画等级考核工作 ,有利于提高广大书画爱好者的学习兴趣,促进业余美术教育健康持续发;作为业余艺术教学的辅助评估手段之一,有利于书画教育工作者和学习者对自己教与学的成果进行相应的检验;在实践中找到符合书画艺术教学规律的考级方式及相应的辅导手段,有利于开拓业余书画教育的新途径,进一步为提高全民艺术修养和推动素质教育服务。业余学习美术的成人、青少年或儿童,无论年龄或职业均可根据需要,本着自愿的原则选择适当的项目和级别报名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