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
我国传统造型艺术之一。指用圆锥形毛笔书写汉字(隶、篆、正、行、草)的法则。技法上讲究执笔、用笔、用墨、点画、结构、分布(行次、章法)、风格等。一般要求如:执笔要*指实掌虚,五指齐力;用笔要*中锋铺毫;点画要圆满周到;结构要横直相安,意思呼应;分布要错综变化,疏密得宜,通篇贯气;并崇尚个性、风貌和意趣。书画艺术同源于线条,各具有气(刚性)韵(柔性)生动的美感。绘画有线条,有形象与色彩;书法则不代表物象,不用色彩,只有抽象的线条,故其线条的气质和韵致的表现更求强烈,因此晋唐间称书法为“书势”。书法艺术要求有微妙叠见的变化,能达到“戈戟銛锐可畏,物象生动可奇”(转引沈尹默《书法论丛》)。但字形非具象,要使其具有可畏可奇之技能,尤须讲究笔法、笔势、笔意,才能达到尽美。书法艺术,有三千多年历史。商周的金文已富于艺术性;秦篆、汉隶、魏碑、唐楷、宋行、明人小楷等更是丰采多姿。著名书法家如东晋王羲之创妍美流便新体,又备精诸体,为历代书学者所崇尚;唐代有欧(阳询)、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四大家,而怀素、张旭之狂草亦别具艺术魅力;宋代有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一说蔡京)四大家;清代分为碑派(崇尚碑刻)与帖派(崇尚字帖);“扬州八怪”之一郑板桥,融合真、草、隶、篆,创有“板桥体”;现代有于右任、沈尹默等。
法书
书法术语。指有较高艺术水平的书法作品。古代将书写于缣楮纸帛而有法度的书法作品均称“法书”,或称“书”。《书法三昧》:“作字之要,下笔须沉着,虽一点一画之间,皆须三过其笔,方为法书。”北宋王安石有“好事所传玩,空残法书帖”诗句。今通称所作之书法作品为法书,还含有尊重作者之意。
翰墨
义同”笔墨”。原指文辞。三国魏曹丕《典论·论文》:“古之作者,寄身于翰墨,见意于篇籍。”后世亦泛指书法和中国画。《宋史·米芾传》:“特妙于翰墨,沈著飞翥,得王献之笔意。”
金石
古铜器、石刻的总称。金,指鐘鼎铜器之类;石,指碑碣石刻之类。是撰文于金石上,记创造,勒箴铭,颂扬功德等而产生的一种鐫刻品。《史记·秦始皇本纪》:“群臣相与诵皇帝功德,刻于金石,以为表经。”钟鼎彝器始于殷商,石刻则创于秦代。两汉金石并盛,汉以后金少石多;南北朝则造像勃兴,金器更少传世;唐代碑碣尤盛。至于辑历代金石文字,编为目录,则始于北宋欧阳修之《集古录》;摹其形状集为图谱,则始于吕大临之《博古图》。至明清金石考古之风尤盛,顾炎武,叶奕苞等,各有著述,或以石刻考辨今古文,或以金文发明六书指要,成为新兴的专门学科。
墨迹
用墨书写的手迹。唐代张籍《和左司元郎中秋居》之二有“学书求墨迹,酿酒爱朝和”诗句。《宋书·范晔传》也有“上示以墨迹,晔乃具陈本末”的记载。
真迹
真实可靠的手迹而不是出于他人的假托和伪造。唐代张怀瓘《书断》:“开元十六年五月,内出二王真迹,及张芝、张昶等书付集贤院。”
拓本
从碑刻、铜器上墨拓下来的书迹或图像。实物最早见于唐代。方法用宣纸受湿蒙于器物碑刻上,椎之,使宜纸呈凹凸,蘸墨拓成。古时用竖纹纸,油烟墨,拓后砑光,墨色乌黑有浮光的,称“乌金拓”;用横纹纸,松烟墨,色青而浅,不和油腊的,称“蝉翼拓”。又以朱红色拓出的称“朱拓”;碑石初成,或刚出土时所拓的称“初拓”。
刻石
专指镌刻于碑石和摩崖上的字画。如秦代《会稽刻石》,东汉《石门颂》摩崖刻石。桓谭《新论》:“泰山之上,有刻石,凡八百余处,而可识者七十二。”
碑
刻石中的一类形制。《后汉书·窦宪传》注:“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清代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聘礼》郑注曰:宫必有碑,所以识日景,分阴阳也;凡碑引物者,宗庙则丽牲焉;其林,宫庙以石,窆用木。《礼记·檀弓》:‘公室视丰碑,三家视桓楹。’(按丰碑斫大木为之,形如石碑)非石亦曰碑,假借之称也;秦人但曰刻石,不曰碑,后此凡刻石,皆曰碑矣。凡刻石先立石,故知竖石者,碑之本义。”王注:“古碑有三用:宫中之碑,识日景也;庙中之碑,以丽牲也;墓所之碑,以下棺也。秦之纪功德也,曰立石,曰刻石;其言曰碑者汉以后之语也。”树碑用以歌功颂德始于秦而盛于汉。在晋代曾严禁立碑。清代刘熙载《艺概·书概》称:“普义熙初,裴世期表言:‘碑铭之作,以明示后昆,自非殊功异德,无以允应兹典。俗敝伪兴,华烦已久,不加禁裁,其敝无已。’则知当日视立碑为异数矣。”故历来晋碑难得。
碑额
碑刻术语。碑头的通称。《碑版广例》:“碑首或刻螭、龙、虎、鹤以为饰,就刳其中为圭首,或无它饰,直为圭首,方锐圆椭,不一其制。圭首有字称为额,额书篆字称为篆额,书隶字称为题额。”
碣
刻石中的一类形制。《后汉书·窦宪传》注:“方者谓之碑,圆者谓之碣。”如今存之石鼓文,镌刻于鼓形圆石上,内容为歌咏秦国君主游猎之事,故也称“猎碣”。
篆额
碑刻术语。汉代以后的各种碑刻之上端,称碑头或碑额,因碑额上所题字多用篆书,遂称“篆额”。汉碑如《张迁碑》、《韩仁铭》等篆额,书风奇肆跌宕,具有很高的艺术性。
篆盖
碑刻术语。唐代的墓志铭,通常有石盖,因盖上文字多用篆体,故名。篆盖与篆额内容相仿而形制不同,但《金石综例》称:“篆盖,即篆额。”
碑阴
碑刻术语。古代碑刻,除正面碑文外,往往将门生、故吏或出资建树者的姓名镌刻于背面,故称。
碑版
泛指碑志之属。《碑版广例》:“开元25年羊愉撰景贤大师身塔记,末有碑版所详,不复多载语,后魏昌冯王新庙碑,有碑版湮灭语;后人碑版名称,殆自此始。参见“碑学”。
碑学
①亦称“碑版学”。研究考订碑刻起源、体制及新旧异同等学问。②指清代阮元、包世臣提倡北碑后,学书崇尚碑刻风气大盛,遂有北派碑学、南派帖学之分。
勒石
碑刻术语。指将法书钩摹本背面加朱复印到石面上的工序。唐代碑刻上常有专款记载勒石者,如《怀仁集王书圣教序》碑末有“诸葛神力勒石”字样。
朱背
亦称“背朱”。即“勒石”。
剥蚀
指古代碑刻年久风化石有剥落。南宋陆游《老学庵笔记》:“汉隶岁久,风雨剥蚀,故其字无复锋鋩。”
摩崖
把文字直接书刻在山崖石壁上称“摩崖”。如汉碑中之《石门颂》,魏碑中郑道昭之云峰山题诗、题名等。《宣和书谱·正书一》:“遂良(褚遂良)喜作正书,其摩崖碑在西洛龙门。”
法帖
亦称“帖”。指古代名人的墨迹和摹刻在石(或木)版上的法书(包括它的拓本)。宋太宗淳化三年(992)命侍书学士 王著编次摹刻秘阁所藏法书为十卷,每卷首刻有“法帖第×”字样,总称《淳化秘阁法帖》。“法帖”的名称,相传由此始行。《法帖谱系》称:“熙陵(宋太宗)留意翰墨,出御府历代所藏真迹,命王著摹刻禁中,厘为十卷,此历代法帖之 祖。”
帖学
①损崇尚魏晋以 下,如 钟繇、王义之、颜真卿等书风体系的学派。以区别于碑学。② 指研究考订法帖源流、版本优劣、字迹真伪的一种学问。盛行于清代。
南帖
碑帖术语。清代阮元分书法为南北两派,以南朝碑碣绝少,而多为启牍之帖,故名。参见“南北派”。
书丹
碑刻术语。指用朱砂直接将文字书写在碑石上。《隶释》:“《石经》,蔡邕书丹,使工镌刻。”南宋姜夔《续书谱》:“笔得墨则瘦,得朱则肥。故书丹尤以瘦力奇,而圆熟美润常有余,燥劲老古常不足,朱使然也。”后泛称书墓志铭为书丹。
临摹
学习前人书法的一种方法。置碑帖于一旁,仿照其笔画书写的称“临”;以薄纸蒙碑帖上,依其形迹而复写的称“摹”,或称“影书”。小学生习字,用描红本子,也属摹。《丹铅总录》引岳珂语称:“临摹两法本不同。摹帖如梓人作室,梁栌欀桷,虽具准绳,而缔创既成,气象自有工拙;临帖如双鹄并翔,青犬浮云,浩荡万里,各随所至而息。”南宋美夔《续书谱》称:“初学书不得不摹,亦以节度其手,易于成就。”又称:“临书易失古人位置,而多得古人笔意;摹书易得古人位置,而多失古人笔意。临书易进,摹书易忘,经意与不经意也。”临摹之外,尚有“钩”法,用油纸蒙碑帖或真迹上,以极细之笔画将油纸下字迹双钩下来,再用墨填满双钩内空处,称“钩填”。
响拓
碑帖术语。复制法书的一种方法。由于法书墨迹因年代久远,纸色沉暗,字口难辨,故在模制时,须向光照明,以纸覆帖,钧勒其原字笔画,然后再以墨笔填充。响拓亦曰“影书”、“影覆”。宋代赵希鹄《洞天清录·集古今石刻辨》记述较详。
影书
见“临摹”、“响拓”。
钩填
书法术语。复制法书的一种方法。以较透明的纸蒙于法书上,先以细笔双钩,后用墨廓填,故称。亦称“双钩廓填”。南宋姜夔(续书谱)谓,“双钩之法,须得墨晕不出字外,或廓填其内”。
洗碑 碑刻术语。古碑因风化剥蚀或人为磨损,后人依据原有旧画加以剔刻,谓之“洗碑”。但碑刻一旦被洗,字画精神难免大逊,如今存西安碑林的颜真卿书《颜家庙碑)即是被洗者。
篆书 字体名。1 泛指汉代隶字以前的古代文字。如小篆、籀文、金文、 甲骨文等。2指春秋战国时通行于秦国的籀文(如石鼓文);秦始皇统一六国后的小篆;汉代的缪篆。如王莽时六书,“三曰篆书,即小篆”。
籀文
也叫“籀书”、“大篆”。因见于《史籀篇》得名。字体多重叠。春秋战国间通行于秦国。今存*石 鼓文即其代表。
甲骨文
亦称“契文”、“卜 辞”、“龟甲文字”、“殷墟文字”、“贞卜 文字”。我国现存最古老的文字。因多镌刻、书写于龟甲、兽骨之上,故名。殷商时,常采用龟甲兽骨,写刻卜辞及与占卜 有关的纪事文字。甲骨文多出土于河南安阳小屯村(殷商都城遗址,也叫殷墟),光绪二十四年(1898)始被发现。光绪三十年,孙詒让首先考释甲骨文,著成《契文举例》1928年后,经多次 考古发掘,先后出土十余万片,为盘庚迁殷后至纣亡二百七十三年间之物。单字总数约四千六百字,可识文字达一千七百字。文字结构已由独体趋向合体,并有大批形声字;但多数字的笔画和部位还没有定型。文字象形简古,劲健挺秀,具有根高艺术性。
契文
甲骨文之别称。契通栔,因以契刀刻于龟甲、兽骨上 , 故名。清代孙詒让著有《契文举例)二卷,为考释甲骨文之始。
金文
亦称“钟鼎文”。即古代青铜器上的文字。因多铸或刻在金属器皿(如钟、鼎之类)上,故名。书体由甲骨文演变而成,圆浑古朴,富有变化。周代金文多为有关祀典、锡命、征伐、契约等记录。殷商金文和甲骨文相近,铭辞字数亦少,不若周代有长达五百字者。至秦统一六国,通行小篆,遂废。清乾隆嘉庆(1736——1820)后文字训诂之学渐兴,金文考证不断深入,成为研究古代史的重要资料,也是习字者临习的重要字体一。如《散氏盘》、《毛公鼎》、《史颂敦》等铭文,均系金文的代表作。
科斗文
亦称“科斗书”、“科斗篆”。篆字(包括古、籀)手写体的俗称。因以笔蘸墨或漆作书,笔道起笔处粗,收笔处细,状如蝌蚪,故名。此名初见于汉末,卢植上书称“古文科斗,近于为实”。郑康成《尚书赞》称:“书初出屋壁,皆周时象形文字,今所谓科斗书。”元代吾丘衍论证科斗书形体的形成是:“上古无笔墨,以竹挺点漆书竹上,竹硬漆腻,画不能行,故头粗尾细,似其形耳。”
大篆
字体名。狭义专指籀文。广义指甲骨文、金文、籀文和春秋战国时通行于六国的文字。
钟鼎文
即“金文”。
小篆 也叫“秦篆”。通行于秦代。形体偏长,匀圆齐整,由大篆衍变而成。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称:“秦始皇帝初兼天下,……罢其不与秦文合者。(李)斯作《仓颉篇》,中车府令赵高作(爱历篇》,太史令胡毋敬作《博学篇》,皆取史籀大篆,或颇省改,所谓小篆者也。”今存(琅琊台刻石)、 《泰山刻石》残石,即小篆代表作。
爰书
秦代小篆的别称。宋代刘奉世称:“爰书者,盖赵高作《爱历》教学隶书时,狱吏书体盖用此《记录囚犯供词的文书),故从俗呼为‘爰书’也。”
刻符
秦代一种有特殊用途的篆书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秦书有八体,三曰刻符。用于符信。”段玉裁注:“《魏书·江式表》符下有书字符者,周制六节之一,汉制竹,长六寸,分而相合。”这类篆体专刻于符节上,因系用刀刻在金属上,不能婉转如意,故笔画近于平直,形体近于方正,如现存阳陵虎符上的文字。
鸟虫书
亦称“虫书”。篆书中的花体。春秋战国时就有这种字体,大都铸或刻在兵器和钟鎛上。往往用动物的雏形组成笔画,似书似画,饶有情趣。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秦书八体,“四曰虫书”;新莽六书“六曰鸟虫书,所以书幡信也。”段玉裁注:“幡,当作旛,书旛,谓书旗帜;书信,谓书符节。”说明此类书体 多用于旗帜和符信,在汉印中也不乏鸟虫书入印的实例。
缪篆
汉代摹制印章用的一种篆书体。王莽六书之一。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新莽六书称:“五曰缪篆,所以摹印也。”形体平方匀整,饶有隶意,而笔势由小篆的圆匀婉转演变为屈曲缠绕。具绸缪之义,故名。清代桂馥《缪篆分韵)则将汉魏印采用的多体篆文统称为“缪篆”。亦称“摹印篆”。
玉筯篆
亦称“玉箸篆”。篆书的一种。其书写笔道,圆润温厚,形如玉筯(筷子),故名。始于秦代,唐代齐已《谢曇 城大师玉筋篆书》诗称:“玉筋真文久不兴,李斯传到李阳冰。”后人论书,将用笔圆浑遒劲的其他字体亦称为“玉筋”。如明代王世贞评论颜真卿书:“《家庙》、 《茅山碑》正 书中玉筯笔者。”
玉著篆
即“玉筯篆”。
铁线篆
小篆的一种。由秦代《泰山刻石》、《琅琊台刻石》等玉筯书风中脱出。用笔圆活,细硬似铁,划一首尾如线,故名。后世称唐代李阳冰的篆书为“铁线篆。”
草篆
书体名。①飞白的别称。东汉蔡邕称:“何草篆之足冥,而斯文之未宣。”《金石林·绪论》:“一曰飞 白,篆貌隶骨,杂用古今之法,勉作草篆,为器所使,自我作之,不得不然也。”②指以草书笔法书写的篆字。《书史会要》称:“(赵)宦光笃意仓史之学,创作草篆,盖《天玺碑》而小变焉,繇其人品已超,书亦不蹑遗迹。”傅山等都擅长草篆书。
隶书
亦称“佐书”、“史书”。字体名。形体扁平方折,便于书写。始于秦代,通用于汉魏。唐代张怀瓘《书断》引东汉蔡邕《圣皇篇》:“程邈删古立隶文。”普代卫恒《四体书势》.“秦既用篆,奏事繁多,篆字难成,即令隶人(胥吏)佐书,曰隶字。”程邈将当时这种书写体加以搜集整理,后世遂有程邈创隶书之说。秦隶出于秦篆,字形构造仍有较多的篆书形迹,后在汉代通用中不断发展完善,成为笔势、结构与秦篆完全不同的字体。隶书的出现,冲破六书的造字原则,奠定楷书基础,标志汉字演进史和书法史上的转折。魏晋时曾混称楷书为隶书,因别称有波磔的隶书为“八分”,湖北云梦出土的《秦律简》和汉《五凤元年十二月简》,即是秦汉手写隶书的代表作。
汉隶
汉代隶书的统称。因东汉碑刻上的隶书 ,笔势生动,风格多样,而唐人隶书,字多刻板,称为“唐隶”,故学写隶书者重视东汉碑刻,把这一时期各种风格的隶书特称为“汉隶”,以别于“唐隶”。
八分
即“隶书”。魏晋至唐代,楷书也称隶书,原先有波磔的隶书,则被称为“八分。”南朝宋朝王愔称,“次仲始以古书方广少波势,建初中以隶草作楷法,字方八分,言有楷模。”《唐六典》称:“四曰八分,谓《石经》碑碣所用。”清代刘熙载谓:“小篆,秦篆也;八分,汉隶也。秦无小篆之名,汉无八分之名,名之者皆后人也。后人以籀篆为大,故小秦篆,以正 书为隶,故八分汉隶耳。”清代包世臣《艺 舟双楫》载:“蔡邕变隶而为八分,八宜训背,言势左右分布相背也。”康有为《广艺舟双楫》称:八分以度言,本是活称,伸缩无施不可。”近有学者考证:因隶字草创为新隶书(楷书),对于旧隶字须给予异名或升格,加以区别,故称“八分”,指其是八成的古体或雅体。
佐书
即“隶书”、“史书”,亦作“左书”。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记新莽六书为古文、奇字、篆书、左书、缪篆、鸟虫书。并注明左书即秦隶书。又《汉书·艺文志》载:”汉王莽居摄,书有六体,为古文、奇字、篆书、隶书、缪篆、虫书。”隶书称之佐书。段玉裁认为:“其法便捷,可以佐助篆所不逮。”近来学者进一步认为隶书之名隶,是起于徒隶所书;佐书之佐,或是起于书佐《汉代职掌起草和缮写的低级官吏)所书,故名。
草隶
草书的别称。《南史·刘孝绰传》载:“绰兼善草隶,自以书似父,乃变为别体。”唐代张彦远《历代名画记》谓义之子献之,“少有盛名,风流高迈,草隶继父之美”。今人也有称汉代竹木简上的隶书为草隶的。
今隶
正书的古称。正书 由汉隶发展演变而成,在唐代仍把正书沿称为“隶书”。如《唐六典》载:“校书郎正字,掌雠 校典籍,刊正文字。其体有五:……五曰隶书,典籍、表奏、公私文疏所用。”此“隶书”即指当时通用的正书。为区别于汉魏时代通用的隶书,又别称正书为“今隶”。明代李贽《疑耀》称:“唐以后之楷书称为今隶,因谓汉隶为古隶。”陆深《书辑》所称”钟王变体,谓之今隶”,则又泛指魏晋以来之楷书而言。
草书
字体名。别称“藁书”。广义指不论时代、字体,凡写法潦草者;狭义专指笔画连绵、书写便捷的字体。东汉许慎《说文解字·叙》称“汉兴有草书”。汉初通行的手写体是草隶(即草率的隶书)。后逐渐发展成“章草”至汉末,相传张芝脱去“章草”中蕴有隶书波磔的笔画和字字不相联缀的形迹,成为偏旁相互假借,笔画连绵便捷的“今草”,即后世所称的草书。至东晋王义之而臻于完善。唐代中期张旭、怀素将“今草’写得更为放纵奇诡,笔走龙蛇,被称为“狂草”,以别于“今草”。
藁书
草书的别称。《汉书·董仲舒传》载:“草藁未上”,可证草书之先,因于起藁,藁书之名与草书同义。唐代张怀瓘《 书断》称:“藁亦草也。”杜操(度)善草书,故南朝梁周兴嗣所撰《千字文》有“杜蒿锺隶”之句。
章草
早期的草书。始于汉代。“今草”的前身。由草写的隶书演变而成。与”今草”的区别,主要是保留隶书笔法的形迹,上下字独立而不连写。其得名有几说:一、《书苑菁华》引唐代蔡希综说:“章草兴于汉章帝。”认为由汉章帝创始。二、《书断》卷上引唐代韦续说:“因章帝所好名焉。”认为由汉章帝爱好而得名。三、《书断》载后汉北海王受明帝命草书尺牍十首,章帝命杜度草书上事。认为 因用于章奏而得名。四、《书断》引王愔语:“汉元帝时史游作《急就章》,解散隶体粗书云,汉俗简堕,渐以行之。”认为由史游《急就章》而得名。近代有学者考证,“章”含有字体结构彰明严格之义,故名。
狂草
亦称“大草”。草书中最放纵的一种。摆脱东晋王羲之一路草书温文尔雅风格,笔势连绵奔突,字形变化多端,极龙飞蛇舞之致,得名于唐代张旭、怀素。传世的张旭《古诗四帖》及怀素《自叙帖》即为代表。
今草
亦称“小草”。草书的一种。始于汉末。是对章草的革新。笔画连绵回绕,文字之间有联缀,书写简约便。为东晋王羲之所发扬完善。唐代张怀瓘《书断》载:“(王)献之尝对父云:古之章草,未能宏逸,顿异真体,合穷伪略之理,极草踪之致,不若藁行之间,于往法固殊,大人宜改体。”更加纵放的“狂草”为“今草”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