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刻石》的书体是秦统一后的标准字体,小篆。其结构特点,直接继承了《石鼓文》的特征,比《石鼓文》更加简化和方整,并呈长方形,线条圆润流畅,疏密匀停,给人以端庄稳重的感受。唐张怀瑾称颂李斯的小篆是:“画如铁石,字若飞动”,“骨气丰匀,方圆妙绝”。
《泰山刻石》的作者秦相李斯(?—公元前208年),可称得上是我国书法史上第一个有记载的书法家。
泰山刻石 北京故宫博物院藏明拓本
释文:臣斯臣去疾御史大臣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金石刻因明白。
秦泰山刻石立于始皇28年(公元前219年),是泰山最早的刻石。
此刻石原分为两部分:前半部系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泰山时所刻,共144字;后半部为秦二世胡亥即位第一年(公元前209年)刻制,共78字。刻石四面广狭不等, 刻字22行,每行12字,共222字。两刻辞均为李斯所书。现仅存秦二世诏书10个残 字,即“斯臣去疾昧死臣请矣臣”,又称“泰山十字”。据清道光8年(1828年)《 泰安县志》载,宋政和四年(1114年)刻石在岱顶玉女池上,可认读的有146字,漫灭剥蚀了76字。明嘉 靖年间,北京许某将此石移置碧霞元君宫东庑,当时仅存二世诏书4行29字,即“臣斯臣去疾御史夫臣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金石刻因明白矣臣昧死请”。清乾隆五年(1740年)碧霞祠毁于火,刻石遂失。
此本为秦泰山刻石二十九字本。尾有清同治间龚易图跋,邓其镳跋,匡源跋。此碑乾隆后毁,仅存十余字,而此明二十九字拓本,亦世所鲜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