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颜真卿书东方朔画赞〈天宝十三年〉】
右《东方朔画赞》,晋夏侯湛撰,唐颜真卿书。《赞》在《文选》中,今较
《选》本,二字不同,而义无异也。《选》本曰“弃俗登仙”,而此云“弃世”,
《选》本曰“神交造化”,而此云“神友”。
【唐画赞碑阴〈天宝十三年〉】
右《画赞》碑阴,唐颜真卿撰并书。湛赞,开元八年德州刺史韩思复刻于庙,
天宝十三年真卿始别书之。
《东方朔画像赞》的楷书作品有两件,其一传为王羲之小楷,另一为颜真卿的大楷。此碑额篆“汉太中大夫东方先生画赞并序”,唐天宝十三年十二月立于德州,时年颜真卿四十六岁。碑阳赞12行,阴记17行,行楷30字。额亦二,一篆书,一隶书,皆十三字。
苏东坡曾学此碑,并题云:“颜鲁公平生写碑,唯此碑为清雄。字间不失清远,其后见王右军本,乃知字字临此书,虽大小相悬,而气韵良是。”明人有云:“书法峭拔奋张,固是鲁公得意笔也。”原石多经剜刻,面目全非。传世有宋拓佳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