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于大历三年(768年)四月。楷书,颜真卿书,拓本,文。35.6×16.5厘米。凡6行,计34字。 浙江省博物馆藏南宋留元刚《忠义堂帖》本。 是帖著录首见宋《宝刻类编》,系颜真卿为白云堂道士谭仙岩书写的一句警语,即:马伏波语云:“闻人之过,如闻父母之名耳,可闻而口不可道也。”书于赴抚州上任途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