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书墨迹。洋洋洒洒52行,340余字。据明代书画家沈周考定此 卷为黄庭坚在绍圣年间(公元1094-1098年)被贬黔中后所书,是他晚年的草书代表作。正如沈周在诗卷的题跋中所说:“山谷书法,晚年大得藏 真(怀素)三昧,此笔力恍惚,出神入鬼,谓之'草圣'宜焉!”此时黄庭坚的草书艺术已达到炉火纯青的地步。祝允明评论此帖说:“此卷驰骤藏 真,殆有夺胎之妙。”此诗书法,深得张旭,怀素草书飞动洒脱的神韵,而又具有自己的风格。瘦劲奇崛,用笔紧峭,气势雄健,结体变化多端, 为黄庭坚草书之代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