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诱卖家自证其罪能不说谎,就不说谎推销员气质很重要
来自《壹读》
好莱坞电影里,那些FBI与艺术品大盗暗战周旋的桥段,惠特曼是最不以为然的。他在培训新探员时,总要求他们将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统统忘光。
作为高级调查员的惠特曼,来到FBI之前只是一个跑农业新闻的记者。他靠每周4小时的博物馆学习,让卖家与自己交易时,能感受到他散发出的老练气息。
20年间,他追缉回了慈禧太后赏玩过的水晶球——它的个头是全世界第二大的;秘鲁印加帝国的黄金甲——秘鲁总统亲自为他颁发勋章;美国《权利法案》原本——所有的美国公职人员就职时,都要宣誓保护美国宪法,以及《权利法案》……这些艺术品,总价超过2.5亿美元。
慈禧的水晶球盖着棒球帽
这颗水晶球1988年失窃于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博物馆。同时被盗的,还有一具有5000年历史的埃及死神铜像。惠特曼接到线报,在一家杂货店先发现了铜像。
至少值50万美元的铜像是杂货店老板从一个流浪汉那里买来的,30美元成交。流浪汉说是从一个名叫艾尔的男子手上拿来的。艾尔的回答是——“不知道,那东西就在几年前突然出现在我的储藏室里”。
艾尔说铜像旁边还有一颗玻璃球,看起来很丑,把它丢在车库里放了一年多,然后送给了他的女管家。水晶球从她的化妆台上被追回时,上面还盖着一顶棒球帽。
最后没有人被捕定罪,因为确实找不出窃贼。
引诱卖家自证其罪
有时候,惠特曼假扮买家与卖家接触时,卖家怕惠特曼不相信这是被盗窃的艺术品,还会寄来法律条文——看,我确实违法了,这些违法盗窃来的艺术品,货真价实。
卧底追缉秘鲁印加帝国的黄金甲时,惠特曼就收到了来自卖家的“证明材料”:两本登载有这副黄金甲被盗新闻的《国家地理杂志》。
在另一起卧底案件中,惠特曼要“买”一件带有老鹰羽毛的头饰。卖家提醒惠特曼,“你得小心,在美国贩卖老鹰羽毛是违法的”。惠特曼故作惊讶,说:“你确定吗?”后来卖家专门寄来了一份法律条文:美国联邦法典第16章第668条,1940年的白头鹰与金鹏保护法,其中明文禁止贩卖老鹰羽毛。
让卖家向执行卧底任务的惠特曼证实,知道自己在做违法的事,对FBI来说很重要——引诱卖家自证其罪才能逮捕他们。
能不说谎,就不说谎
惠特曼保证卧底身份不暴露的诀窍是——能不说谎,就不说谎。
这是有教训的。卧底追缉黄金甲一案时,惠特曼随口跟卖家说他是律师,结果几天之后卖家打来电话说:“我查过了,你不是律师。”惠特曼努力编造了一个新的谎言来应付,他对着电话大吼:“我和太太发生争执,出现了一点暴力场面,就这样,他们就把我的执照吊销了!”电话线另一端陷入沉默,卖家向惠特曼道了歉。
还有一次,惠特曼向卖家展示他想要的画作,卖家仔细看着打印出来的照片,“这是FBI的东西”。
惠特曼遮掩住心里的惊慌,尽量贴近事实说:“你认得这些照片啊?FBI网站,没错。我只有在FBI的网站上才找得到这整批画作。”卖家大笑:“没错,FBI的图片质量最好了。”
又是一头冷汗。
谎可以不撒,局不能不设。在圈套设计方面,FBI艺术犯罪组能动用的“道具”,包括好莱坞女星。
这好理解——在某个社交场合,让惠特曼带着卖家“巧遇”一位好莱坞女星,女星会“感谢”惠特曼“上次”在一起艺术品交易中的参谋贡献,然后迅速离开。这也是那些查办贩毒、暴力事件的FBI卧底无法享受的“福利”,因为没有哪位公众人物会愿意与毒品交易沾上边。
推销员气质很重要
艺术犯罪组的FBI卧底必须有三重身份——侦探,艺术鉴赏家,以及推销员。
2001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惠特曼要求一名巴西生意人交出他购买的一幅失窃油画。这次不是卧底任务,而是谈判。
惠特曼先将这件案子说成是地缘政治问题,不是犯罪,可能会影响美国与巴西的关系。接着,又在巴西人与失窃画作的博物馆负责人之间周旋。
价格压到10万美元之后,他开始努力说服双方接受这项条件。对博物馆那边的说法是,他们可以用10万美元买回价值100万美元的画作;对巴西人则说,这笔钱够让他还清债务和欠税,而且还可以安然脱身。惠特曼向两方都提出忠告:“这已经是最好的条件了。10万美元,你就是赢家。”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