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梁某乘坐出租车到达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下车时将行李箱遗忘在出租车上,内有一颗价值30万元的蓝宝石、2万元人民币现金和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且未索取出租车发票。民警根据梁某提供的出租车特征,进行逐一排查和反复推敲,最终确定了梁某所乘的车辆。随后司机将所拾财物交到派出所。”
本报讯(记者 杨柳 通讯员 陈国涛 付健)11月6日下午,旅客梁某拨打“110”报警,称其从市区乘坐出租车到达首都机场一号航站楼,下车时将行李箱遗忘在出租车上,内有一颗价值30万元的蓝宝石、2万元人民币现金和一台索尼笔记本电脑,且未索取出租车发票,特请求首都机场警方协助查找。
接警后,首都机场警方迅速开展工作,及时找到报警人了解事件的详细经过,同时与机场有关部门联系,查看下车地的监控录像,并派专人到旅客下车地进行调查走访,寻找有价值的线索。经过多方工作,未找到有价值的线索,查找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但为了帮助旅客挽回损失,民警不放弃任何可以利用的线索。
民警根据梁某提供的出租车特征,进行逐一排查和反复推敲,最终确定了梁某所乘的车辆。民警立即与该车司机取得联系,经过核实,确认旅客遗失的行李箱就在车上。经过民警耐心工作,司机同意将行李箱送回,并于当天晚上9时将行李箱送回派出所。经梁某确认行李箱内财物完好无损。见到遗失的巨额财物失而复得,梁某激动得落下泪来。
首都机场警方提示广大旅客,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下车时应索要发票并仔细检查随身携带行李物品,防止行李遗失、错拿的情况发生。如若行李遗失,应及时请求警方协助查找,挽回损失。如拿错他人物品,应及时归还。侵占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拒不归还的,被害人可起诉至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将依法追究被告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