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时间上,我们大致可把唐卡艺术分为4个时期。
第一个时期是7至9世纪的槛筋期,即造像之初期,也就是藏传佛教的滥觞期。构图简练,多用赤、青、黄、白4种根本显色绘成。人物造像几乎全裸,仅以梵绳、八宝为庄严,主尊画得较大,多直线。
第二个时期是12世纪左右,即藏传佛教的后宏期。西藏江孜地区形成了一种以印度健陀罗、尼泊尔、汉地和西藏本土艺术风格相互影响融合的地方艺术风格流派,即江孜画派。其特点是造型比例适当,着重心理表现,突出个性特征的写实手法。
第三个时期是15至16世纪,即藏族佛教艺术的繁盛期。宗教上层参与唐卡的创作活动,产生了著名的 "嘎玛贡画派"、"门萨画派"和"门者画派"。
第四个时期是18至19世纪,也就是唐卡绘画的鼎盛时期。这时期的艺术风格主要受到汉地工笔重彩技法的影响。它的发展前后共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以18世纪八邦寺高僧多倾觉和曲吉牛勤所创的"新嘎玛贡"画派为其代表。这一画派学习汉族工笔画传统,重晕染、烘托、勾勒,艺术上已不满足原有的朴素、简洁风格,取而代之的是一种所谓 "二十四次明暗渲染"法来丰富画面效果。第二阶段是19世纪初所形成的"汉风"时期。"新嘎玛贡"画派在第一阶段华丽富贵的风格基础上,开始追求汉画设色雅致 、清新的风格,并将一些汉地通用的 "福"、"寿"之类吉祥词绘于画中,形成了今天的唐卡艺术风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