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书文
结婚领结婚证,这在今天是再寻常不过的事情了。但在新中国成立前、新《婚姻法》没有出台前却并非容易的事。
我们从孙承元老人的手中征集到了两张民国时期的结婚证书,十分有趣和珍贵。
这两张结婚证书均为孙老先生和其原配夫人荆女士的。其中一份样子颇似现代的奖状,证书四周印饰有吉祥的图案:寓意高洁的莲花,以及象征爱情的红玫瑰、双飞的春燕、双栖的白头翁、戏水的鸳鸯和嬉戏的彩蝶。下方正中的花篮两旁印有“同心永爱”四个字。证书是由上海粹华卡片厂印制,彩色套印,底色上印着“百年好合”四个大号空心篆字。证书不仅样式别致,而且内容颇为奇特:
孙承元 陕西长安县人,民国十三年三月初八辰时生。
荆慧贤 陕西长安县人,民国十三年九月十四日戌时生。
今由马明德(男方舅父)、樊根实先生介绍谨詹於中华民国三十年三月十八日下午二时,在西安白鹭湾举行结婚典礼,恭请萧屏如先生(省财政厅科长)证婚。
两姓联姻,一堂缔约,良缘永结,匹配同称。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绵绵,尔昌尔炽。谨以白头之约,书向鸿笺,好将红叶之盟,载明鸳谱。此证。
结婚人:孙承元(印)、荆慧贤(印)
证婚人:萧屏如(印)
介绍人:余老太太、马明德(印)、樊根实(印)
主婚人:孙铭乾(印)、荆家贞(印)
中华民国三十年三月十八日谨订
这是文明结婚的证明,上面新郎、新娘的姓名、籍贯和证婚人、介绍人、主婚人的姓名(包含印章)及完婚时间是用毛笔工整填写上的,其余文字都是事先印好的。
另外一件,则是几乎绝迹的八字婚书――“龙凤帖”,也就是旧时请阴阳先生根据“乾造(男方)、坤造(女方)生辰八字、属相和‘黄道吉日’开出的婚书”,红纸折子。旧时婚姻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婚书为凭。看过不少文学作品和古装戏剧,知道旧时结婚时男女双方有合八字一说,却不知八字帖究竟是什么样子。今天终于有幸识其真面目了。
民国时期,西风渐进。一些留学人士、外国人士和报刊将西方的风俗和文化传播到了中国。到了民国三十前后,身披婚纱、文明结婚已很时髦。所以,孙先生采用了新式婚书,反映了新事物正在成长,为年轻人所喜爱;按说,封建测“八字”完婚在此时已算是旧时、过时之物,但身为官宦人家的孙家(其祖父清末官居道台、其父也为民国省府职员),同时又依然采用了八字婚书,说明旧习俗根深蒂固。因此,这是一桩亦新亦旧的婚姻。据当事人、即这两件婚书的持有人孙承元老先生介绍,围绕这两件婚书还有一个悲喜交加的小故事。婚书中的荆女士原本是孙老先生长兄幼年时定下的媳妇。不料其兄玩耍时误被废弹击中早夭。孙、荆两家友谊深厚,其父孙铭乾不愿断此姻缘,于是做主又将荆女士配于二儿承元。然而,荆女士长承元一岁,怕二儿有意见(民间有“宁要男大三,不要女大一”之说),便有意将女方年龄隐瞒。于是,出现了两件婚书上出生时间不一致的情况――新式婚书两人同岁;而八字婚书一个人为1924年(甲子年)生,一个人为1923年(癸亥年)生。二者的不一致,既反映了老人极力促成这桩姻缘的良好愿望,同时也真实地折射出老人更信奉“八字”的守旧心理。不过,由于种种原因,两位当事人最终还是分手了,孙老先生颇多感慨,1963年他曾在“龙凤帖”上写下一段批语:“我和慧贤结婚时按旧俗有此物作为两人可否结婚的参谋,这是‘婚由前定、婚由命定’的封建婚姻陋规,这种勾当不知造成过多少孽。”真可谓是入木三分,别有心得。
一件档案印证了一段历史,两份婚书是新旧思想的展现和冲撞的结果,是历史文化不可磨灭的印痕。通过新旧两婚书,人们必定会对民国时期的婚姻、婚俗有更加切实的认识和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