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上海2月22日电 (记者 陈静)鲁迅笔下的孔乙己曾有窃书不算偷的论调,当下,真有爱书者盗窃图书获刑。
上海徐汇法院今日透露,被告人王某嗜书如命,盗窃图书385本,被判处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近日,田林社区服务中心的图书馆工作人员发现图书馆中有大量书籍从图书馆借出后,却无归还,但从图书借阅系统进行查询,却发现这些书在系统中已经登记为归还,可实际上却没有书籍入库。经过详细查询,发现这些异常的书籍借阅人都是王某。图书馆管理人员怀疑王某盗窃,由此案发。
王某已经年过半百,是一家公司的职员,平时非常喜欢看书。2011年3月,他在徐汇区图书馆办了一张借书卡。
办卡之后,王某在田林社区服务中心某图书馆借书回家看,但是他看好书还给图书馆之后,工作人员会将书消磁放在旁边。他便趁此机会,又将书偷出来。
第一次这样做后,图书馆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发现,于是王某就抱着侥幸心理隔三差五的来到该图书馆,看到好书就不登记偷偷将书拿出来,直接藏在家中。
之后,他又多次到漕河泾社区图书馆、康健社区图书馆、徐汇区图书馆等地采用同样的做法共计盗书385本。据王某交代,他非常喜欢看书,已经达到了痴迷的程度,看到好书就想占为己有。在王某盗窃书籍的目录当中,都是古今中外各种名著。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书籍385本,价值人民币32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作出上述判罚。
(原标题:男子嗜书如命偷书385本收藏 被判拘役5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