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佳霖
据《中国文物地图册——北京分册》记载,末代皇帝溥仪之师陈宝琛的旧居在北京市西单灵境胡同19号,且今已无存。然而,有文保人士多方考证发现,灵境胡同33号才是真正的陈宝琛故居。目前灵境胡同33号院部分已被拆除,文保人士呼吁紧急保护。
缘 起
“在2001年的时候,我和师妹做了一个关于北京城内垂花门的研究和保护的项目,当时重点是对北京二环内历史文化街区中垂花门进行调查。”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北京文物协会会员崔金泽说,在这个过程当中,他们走进了西单灵境胡同的一条狭小的支路,在33号院里发现了一个一殿一卷式垂花门。一般四合院的大门都是开在东南角,只有一开间,与众不同的是,这个33号院的大门有三开间,而且它的门板安装在中柱上面,门上雕有雀帝、彩绘。“在东跨院南段的一座保存依旧完整的院子中,我们遇到了一位80岁的老人门大妈。老人说以前皇帝的老师住在这宅子里,其后人还回来探访过。”崔金泽说。
得知灵境胡同33号院在拆迁范围内,崔金泽他们紧急做了考证。“我们查阅了相关资料,资料显示灵境胡同33号确实为陈宝琛故居。”
证 据
证据一,陈宝琛丧居北平灵境胡同7号。 崔金泽介绍,北京西皇城墙北段及中段于20世纪20年代拆除拓为道路,据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北平市《内二区平面图》,灵境胡同东段今西黄城根南街以东部分标为“皇城根”,而西段则标为“灵境”。截至陈宝琛去世时,今灵境胡同19号所在地仍叫“皇城根”,而非灵境胡同。
据1935年4月15日《北平晨报》刊发陈宝琛“丧居北平灵境胡同7号院”的讣闻消息,可以确定陈宝琛在此“寿终正寝”。
证据二,新中国成立后胡同整合,“7号”重编为“33号”。
崔金泽介绍,新中国成立后,灵境胡同与原“皇城根”东西走向段合并,整合后全胡同宅院统一重新编号,路北为单号,自东向西递增。
北京市公安局西长安街派出所出具的《新旧门牌号码对照表》第119页显示,重新编号前的灵境胡同7号,为今灵境胡同33号。
据1951年北京市政府房地产管理局测绘地图,今灵境胡同33号院落也被明确标注为7号。
另据北京市档案馆藏1947年9月《北平市政府警察局内二分局户口调查表》,灵境胡同7号被登记为“官房”,为交通部平津铁路局宿舍,而今天的灵境胡同33号产权归属仍为铁路局宿舍。
证据三,葬礼描述与今周边环境相符。
据《北平晨报》1935年3月8日第6版《陈宝琛之丧接三算空前——送者数百尽为知名之士,且有古稀老门生》报道,7日下午为陈“送三”的队伍“……全队出井儿胡同西行,经灵境,绕道甘石桥大街,进堂子胡同,至太仆寺街西口,焚化纸劄车马,而孝子孝孙十余人跪道哭送……”。
而今天33号院所处位置,恰好位于灵境胡同路北的一条疑似“井儿胡同”的支路胡同中。崔金泽依据《北平晨报》的报道,在民国二十四年的地图上还原了当时陈宝琛葬礼上“送三”的路线,结果显示,如果从今天的33号院出发,恰好可以顺利完成当时的行进路程。
现 状
近日,记者实地探访了灵境胡同33号。淹没在一大片新建的高楼大厦中,灵境胡同33号难以寻找。路边晒太阳的大妈向记者表示:“都拆了建新楼房了,哪有什么灵境胡同多少号。”
费了一番周折,记者来到隐秘在一条狭窄胡同中的灵境胡同33号院。此院大门开敞,门口堆着一些乱七八糟的杂物,门框上有一块自制的橘色小板。崔金泽眼中珍贵的垂花门破旧不堪,布满尘土。
进入院内,目及之处都是一座座自建的低矮小平房以及平房之间狭窄的小通道。人在其中行走,犹如进入迷宫。白色的自建房墙壁、刷着白灰的老建筑屋面、随意拉绳晾晒的衣物……让人完全想象不到这里会是一代帝师的居住地。
现如今院子东半部分已经基本拆除完毕,只剩下几座部分已被拆除的现代平房,以及一棵一人多宽的大槐树和一棵臭椿树。记者到访时,几个工人正在拆了一部分的平房前收拾散落的砖块,不远处还停着一台黄色的挖土机。
“以前陈宝琛住着呢,30多年前后人来探访,还问我‘这块我家的小花园去哪了?凉亭呢?’,我说,都拆了,建铁路局的职工宿舍了。”家住灵境胡同33号院内的董大爷说,听说是要建一个社区服务中心,剩下的那部分也保不住。
据董大爷介绍,拆迁大概是在去年11月份进行的,因为是铁路局的职工宿舍,属于公房,整个拆迁很顺利。“灵境胡同33号的门牌号也被搬走的居民摘走了,留个纪念,大伙还是挺舍不得的。”董大爷说。
部门回应
日前,崔金泽已经将考证资料递交北京市西城区文化委,西城区文化委工作人员已经签收。西城区文化委将组织专家进行研究论证,并将在20个工作日内对崔金泽进行答复。
民众关注点
问:假如文物认定申请被驳回,您打算怎么做?
崔金泽:假如西城区文委拒绝了我的认定申请,只要文物本体没有灭失,我可以要求市级文物部门来认定,如果市级文物部门也认为其不是文物,我可以申请国家文物部门来认定。
问:认定为文物后,对它的使用,您有什么建议?
崔金泽:整治是肯定需要的,其中的基础设施也有必要改善。将其中的一两间房开辟为陈宝琛纪念室也是很有意义的。
问:您认为此院中的自建建筑有没有对其整体风貌造成破坏?如果需要整治,与整治相伴而来的拆迁是不是也有必要?
崔金泽:这些自建建筑的存在不仅仅破坏了文物的整体风貌,也严重威胁到文物本体的安全,所以肯定需要拆掉,这在文物本身的修缮范围之内。
问:认定为文物后,是不是意味着居住其中的居民需要搬出?
崔金泽:认定为文物并不一定意味着要把它罩起来,谁也不能碰。对文物最合理的利用就是延续它原来的功能。它在建的时候就是一个民居,与它成为文物后还是一个民居并不冲突,关键需要考虑在使用的同时如何去好好保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