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中旬,北京保利国际拍卖公司、北京中贸圣佳两家拍卖公司先后发出公告要拍卖钱钟书书信手稿,在遭到钱钟书的遗孀、102岁的杨绛先生的反对之后,保利宣布撤拍,前日还称将继续6月21日的“《也是集》――钱钟书手札专场”的中贸圣佳昨日下午通过官网宣布停拍,以示对杨绛先生的尊重。
至于保利撤拍的三封信中,有两封被通信人、上海古籍出版社前社长魏同贤指出纯属伪造,保利方面表示:“相关拍品已撤拍,不予回应。”本报记者昨日电话专访了魏同贤,他表示,对于保利撤拍的做法表示欣慰,同时再次声明不赞同造假、涉假物品被拍卖的做法。
中贸圣佳撤拍《也是集》
上月,中贸圣佳公布将于6月21日举办“《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札专场”拍卖会,并称将拍卖钱钟书的66封书信、《也是集》手稿、12封钱钟书夫人杨绛的书信和《干校六记》手稿、6封女儿钱瑗的书信将集中拍卖。认为此事不妥的杨绛先生于5月20日电话联系到收藏这些书信的李国强(香港《广角镜》杂志社总编辑),索要答复,而李国强回应称:“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是我朋友做的。”随后,杨绛发出三点声明,坚决反对拍卖,并于5月27日给中贸圣佳发出律师函。在没有得到回应的情况下,杨绛又委托律师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了诉前责令停止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申请,要求中贸圣佳在拍卖、预展及宣传等活动中不得实施侵害钱钟书、杨绛、钱瑗的涉案书信手稿著作权的行为,并得到了支持。
昨日13时左右,中贸圣佳终于通过官网表态,将停止6月21日举行的“《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公开拍卖活动,原因是出于对杨绛先生的尊重,而非其它原因。在其官网上的声明中,中贸圣佳表示:“我公司一直高度关注杨季康女士(笔名杨绛)对此事的态度。尽管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在2013年6月3日作出的(2013)二中保字第9727号《民事裁定书》,并非裁定要求我公司停止‘《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活动,但我公司出于对杨季康女士(笔名杨绛)的尊重,现决定停止2013年6月21日‘《也是集》――钱钟书书信手稿’的公开拍卖。同时,郑重声明我公司为举办本次拍卖会的前期活动均符合我国法律及拍卖行业的相关规定。”
保利撤拍品不回应造假
在此之前,北京保利国际在6月2日也在自己的官网上发表了公开声明,宣布三件涉及钱钟书、杨绛夫妇的信件撤拍。声明表示,在拍卖前期准备及图录印刷完成后得知杨绛先生维权事件,我司对此事高度重视,已在第一时间决定将这三件相关拍品撤拍,并计划在相关专场拍卖现场公示撤拍信息。
在这撤拍的三件作品中,两封“钱钟书、杨绛致同贤先生信札”被收信人“同贤先生”本人――上海古籍出版社前社长魏同贤认定为“明目张胆”的造假。在昨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魏同贤透露,这两封所谓的钱钟书夫妇与他的往来书信的内容分别是钱钟书与他交流《七缀集》出版情况以及杨绛先生与他“聊家常”。魏同贤说,他从未委托北京保利拍卖信件,看到这两件拍品的影印件后,他更感到从书法笔迹到书信内容都破绽百出。他说,上世纪八十年代,自己的确为出版钱钟书先生的《七缀集》曾与之频繁通信,但这些书信因为大部分涉及公事,都交给上海古籍出版社归档了,“其中仅有几封信属于两人私人通信,如今珍藏在家中。”而且,书信中诸如钱钟书《七缀集》的出版时间、委托买书等细节都是错的。而另一封杨绛信件更是子虚乌有,“我从未与杨绛先生互通书信。杨绛先生也不会和我这样不太熟悉的晚辈写信聊家常。” 他透露,在此次事件之后,他才第一次下笔写了一封信给杨绛,昨日刚刚寄出。信中他解释了此次事件的来龙去脉,并声明了自己在此事中的立场。
对于北京保利宣布将三件涉假拍品撤拍的做法,魏同贤表示欣慰,“对于这件事情的处理态度,保利方面是积极的。”魏同贤透露,至今保利方面尚未与自己有过主动联系。对于造假的行为,他只是简单的三个字“不赞同”,同时直言自己之所以对于此事如此关注,主要是因为相关信件中出现了自己的名字,早已退休多年的他说:“我必须要维护自己的声誉,声明这件事情不是我做的。我也不希望有人受骗。”对于自己家中珍藏的十多封与钱钟书的往来书信和相关物品,魏同贤明确表示不会上拍,可能会考虑捐赠,“这些东西最好的归宿是纪念馆,比如钱钟书纪念馆或者其它国家级博物馆,因为这样就不会流入市场上去了,作为文献保存也能对研究钱钟书的后人起到帮助。”
记者此后致电了北京保利方面,一位钱姓的市场部相关负责人表示,不会对此次拍卖风波再进行回应,“该说的我们已经在公告中表明。”对于已经传得沸沸扬扬的拍品涉假消息,该负责人也表示无可奉告,“之后如果有新的进展,会及时向外界宣布。”有业界人士表示,北京保利的拍品是真是假,与这一次“钱钟书信札拍卖事件”发生的主因、杨绛的主张没有直接关系,“何况他们最终并没有上拍这几件东西,因此从拍卖行角度来看,保利并不需要承担拍品真假的法律责任。”保利方面在声明中也强调,撤拍是“为进一步表示对钱钟书与杨绛先生的尊重”。
记者手记
拍卖乱象反映诚信缺失
其实,钱钟书、杨绛书信风波只是拍卖乱象中的冰山一角,拍卖公司对卖品不负责任已经是业内痼疾,《拍卖法》的免责条款,也助推了造假合法化。早前就有号称徐悲鸿遗作的油画拍出7820万元的天价,其实只是中央美院学生们的一幅课堂习作。当时,这幅《人体蒋碧微女士》还是徐悲鸿的儿子出面证实,还称画中的确是自己的母亲,直到有20多人“实在看不下去”,联名写信指出这幅画只是当年他们研修班的习作之一,这才在一年多之后翻了案。
在金钱的巨大诱惑面前,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中一条以牟暴利为纽带的制假、拍假、鉴假、护假的相关利益链已然形成。“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真伪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拍卖法》中的这一条事实上已经成为庇护胆大妄为者制假、拍假、鉴假、护假的法律依据,成为制造艺术品拍卖市场乱局的保护伞。而且,《拍卖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冲突,应该作适当修改。拍卖乱象,反映的是社会诚信的缺失。当整个行业在行规、市场竞争和法律监督的三重作用下有一个有效的惩罚、赔偿机制的时候,才是市场真正成熟、消费者真正放心的时候。
记者 王兴王 黄笑宇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