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沂市民卢先生搬家时,在柜子里意外发现了一份1951年颁布的土地房产证。收藏界人士称,因为年代比较近,而且并不特别罕见,所以收藏价值并不高,不过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纪念意义。
7月30日上午,记者见到了卢先生的儿媳刘女士。她向记者展示了这张已有62年历史的土地房产证。该土地房产证因长时间折叠已有部分破损,全部用繁体字书写,纸张已经泛黄,虽有部分褶皱但依旧完整,全称为“土地房产所有证”,颁发于1951年12月4日,颁发机关为临沂县临东区桃园村,署名处为蓝色字迹的县长名字“李士华、张连通”。
与现在的房产证不同,这个房产证上署有7个名字。刘女士的丈夫介绍,上面的名字分别为自己爷爷、几个叔父、父亲。该证件左侧,还印有“座落、种类、亩数、长宽尺度、附属物、备考”等字样。这张土地房产证,不仅规定了对房屋的所有权,还明确规定了对土地的所有权。更令人惊奇的是,连“坟子六座”也被明确列入“附属物”一栏。
刘女士介绍说,“房产证是公公搬家收拾东西时在一个柜子里发现的。当时这张房产证叠放在一个已经老化发黄的皮夹子里,已经有些年头了。如果不是搬家收拾东西,很可能会一直发现不了。”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工作人员说,该房产证目前已失去效力。而临沂市收藏家协会副会长高磊表示,1951年的土地房产证并不罕见,当时几乎每家每户都有,因此投资价值并不大,不过学术价值和纪念价值还是蛮大的。(姜自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