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些天,笔者意外地从收藏前辈王先生处发现了两张1947年1月的无锡电话月租费收据。这两张距今已整整66年的收据,尺寸均为长19.3厘米,宽9.6厘米,上光透明薄纸,虽年代久远,但大体完好无损。在这张无锡电信局市内电话月租费收据上,“无锡”二字是以章加盖的,说明当时此种收据也是全国统一的。
另外,除均盖有一个叫“孙宗镇”出纳员的私章外,还都盖有“无锡县银行”的“代理收款章”。看来,这银行代理收费的事,60多年前就有了。
仔细观察发现,这两张收据,一张是个人的,电话号码1006,用户是王槐荫,收据日期为1月27日;另一张则是单位的,电话号码232,用户是福纶缫丝厂,收据日期为1月21日。似乎当时是以电话号码的前后次序来收取电话月租费的。由此推测,那时整个无锡的电话不会超过2000部。与今日相比,自然是天壤之别。
从收据右下方的“应收齐费”来看,当时月租费也包含许多内容,涉及到当时的许多专用术语,犹如在这方面的年代密码。如“专线”、“中继线”这些还与今日相同;“桌机”、“界外”、“局分机”、“自分机”也能明白;但像“主墙”、“副墙”这些就难以理解,有待行家们的指点了。(周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