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民调(一人一票)
◎民调主题:“大邮筒”被当“文化遗产”来保护,你怎么看?
◎民调样本:122人(截至昨晚10时)
◎发起人:@南都广州
A、赞成。政府听取民意态度不错
63人(51.6%)
B、反对。拆不拆都太儿戏了43人(35 .2%)
C、无所谓。16人(13 .1%)
号称“中国最大邮筒”的员村热电厂卸煤码头的邮筒,被列入“文化遗产保护线索”,公示通过就确定不能拆。但这件最初作为“艺术品”的大邮筒,至今才3岁,要纳入“文化遗产”够资格吗?
“大邮筒”引起的新一轮热议,主要在于年仅3岁的它,很可能马上就可获得“文化遗产保护线索”这道护身符。@致我们未来的孑小总王里说:“那别的文物怎么想?”
@你们不认识我啦啦啦很不喜欢这些人造的“最大最高最系列”:“3岁算遗产,各位也都算古董化石了吧?”@ C attribe觉得可笑:“那个烂铁皮空壳当文化遗产!君不见广州的历史文物被拆多的是!”
@麦兜槑“呵呵”一笑:“这叫‘前瞻性’。”@复自道何其咎补充说:“三百年或三千年后不就是文物吗?同学们,要有想象力。”
@ R aymon籽觉得3岁的“大邮筒”明显不够资格:“有什么历史价值?文物?!何为文物,定义是什么?请有关部门解释解释!”既然“大邮筒”都可以留下,那@爱吃小番茄的小桌子要问文保部门一句:当你们在强制拆掉名人故居和历史悠久的名胜古迹的时候,怎么没想到保护起来啊!
早在今年初,广州市文广新局局长陆志强曾透露,北岸创意文化园当初就是个“临时建筑”,“大邮筒”也自然是临建。@唯唯Jerry打了个类比:“哩个临时建筑都可以叫做文化遗产?!咁嘅係其他官员富商屋企嘅违建只要做得外观独特一啲,有岭南文化特色,都可以叫文化遗产噶啦!”
对于民意,政府应该如何采纳?“大邮筒”的命运,让@ low ingw a很纠结:“文化组成部分可以,但遗产就过了。民粹有时是愚蠢的好吗?”对于这个有名无实的“艺术品”,@老舒批判甚至有点无奈:“民意真大过天,附近再找一找兴许还有比邮筒更有价值的垃圾桶!”
而@是我的海蓝色的一面海认为,其实说来简单,不当“文化遗产”,而当优秀文化项目保留即可。@w indy-大头狗狗说:“不是遗产就不能保护了?其实算是一个文化特色保留下来,也挺好的。金融区难道就只有铜臭?要钱就不要文化?”
微博值班记者 罗苑尹 李文
鸣谢新浪、腾讯微博出场网友
(原标题:3岁“大邮筒”算遗产 你让别的文物怎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