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凌晨,洪湖市公安局刑侦大队与峰口派出所联手抓获一名涉嫌盗窃象牙的犯罪嫌疑人,并缴获象牙一根。
2013年12月3日9时许,浙江省温州市滨海工业园区A公司老板王总报警称:其摆放在办公室内的一根象牙(淡黄色、长1米多、重5681克)被盗,价值26万余元。温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通过缜密侦查,发现A公司原职工李某(男,47岁,洪湖市峰口镇人)有重大嫌疑,立即赴李某住处,但李某已逃走,温州警方立即将李某列为网上逃犯。
2014年1月15日,一路追踪李某的温州刑侦民警来到洪湖市公安局请求协查,该局刑侦大队长吴全彬高度重视,立刻安排民警会同温州警方赴李某老家峰口镇,在峰口派出所所长李良学及全所民警的大力配合下,经过昼夜侦查,锁定李某躲藏在其姐姐家,为了不打草惊蛇,抓捕民警潜伏在李某姐组的房前屋后守候了4个小时,于1月16日凌晨1时许将躲藏在姐组家的李某成功抓获,并缴获其所盗窃象牙一根。面对铁证如山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李某对其盗窃象牙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移交温州警方。(通讯员 吴道敏 张军 余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