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讯 即将在5月31日开拍的歌德2014年春拍“小雅观心——赵庆伟藏重要名家书稿、手札专场”成为关注热点。因为拍品中有莫言短篇小说代表作《苍蝇·门牙》手书原稿,莫言不希望自己的手稿在商业市场上炒来炒去,希望对方归还,他将无偿捐赠给现代文学馆保存。最终委托人赵庆伟表示尊重莫言先生的意愿。(5月25日《华商报》)
莫言无疑是幸运的,藏家表示愿意归还手稿,捐赠现代文学馆。然而这场专场拍卖,还包括冰心、丁玲、孙犁、王蒙、贾平凹等大家的手稿,他们的手稿难道就可以流失在外吗?在手写真迹越来越少的今天,手稿对于名家而言,能体现他们在特殊年代的创作轨迹;对文学界而言,手稿的文化价值和审美价值也不言而喻——承载着作者与编辑深入持久的互动,能真实反映历史,具有一定研究价值。所以,把名家手稿无偿捐给文学馆保存,应该是最有价值的归宿。
引人思考的是,名家手稿为何频被拍卖,“故事”不断?去年,鲁迅的一页《古小说钩沉》手稿拍出690万元高价。钱钟书和夫人杨绛的书信和手稿,也曾被人打算予以拍卖,后在杨绛以侵害著作权、隐私权为由告上法庭后撤拍。作家迟子建也为手稿被拍卖较过真……诸多炒作拍卖名家手稿的事件,使得名家手稿成为他人牟利的工具,使得墨香变成了铜臭,风雅变成了低俗,难怪名家们会坚决不答应。
名家手稿之所以频被拍卖,有人认为,是因为法律有空白。其实并非如此,拍卖方面的法律法规或许尚未顾及,但我国《出版社书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作品出版以后原稿(手迹)归作者所有,除双方合同约定者外,一般原稿保存二三年后,退还作者,并办理清退手续。原稿退还签收单应归档。”从名家书稿屡被拍卖来看,一些作家本身的手稿保护意识不强,没主张自己的物权,及时将手稿收回;再加上出版社长期不执行手稿退还制度,当做废纸处理给收荒匠,或卖给了拍卖市场。
故要杜绝类似纠纷,还得强调手稿的物权归属问题。过去,很多作家只重视著作权,出版合同不会具体商定手稿如何处理;不少出版社、报刊杂志为省事及节省成本,也奉行“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的霸王规定,这就给手稿拍卖纠纷遗留下隐患。事实上,正如专家所言,作家手稿涉及两项权利——著作权及物权,著作权属作家,不依赖物权的转移而转移;物权,除当时双方有约定外一律归作家,若手稿出现丢失及未经允许就拍卖,出版社、报刊杂志应承担保管不善的责任。
此番,莫言叫停了手稿拍卖,可谓是对手稿物权的坚决捍卫,还在以手写方式创作的其他作家及普通作者,可以效仿。有关部门也要纠正出版社、报刊杂志“请自留底稿,概不退还”的霸王规定,作家(作者)对手稿的所有权不能被剥夺。同时,相关部门还应尽快修订完善拍卖法律法规,逼迫拍卖行业审查拍品的来源和物权、著作权等权属,以更好地保护手稿、保护文化、保护历史。
何勇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