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小红 图片拍摄:牛晓琰、陈启荣
新发现的朱汝珍及其家族史料共跨同治、光绪、宣统三朝,有吏部执照、户部执照、正实收、札付、卷票、顺天乡试试题及贵州法官考试试题等,它们对研究晚清的仕途、赈捐、考试制度都提供了不少的物证,具有相当高的文物和史料价值。
朱汝珍(1869-1942),字聘三,号隘园,广东清远县人。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顺天乡试举人,光绪三十年(1904)参加中国科举史上最后一次科举考试――甲辰科考,这是为庆祝慈禧太后70寿辰特设的恩科,殿试钦赐朱汝珍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榜眼,授翰林院编修。
广东省博物馆新发现了一批朱汝珍及其家族的史料(以下简称“朱汝珍家族史料”),这批史料共跨同治、光绪、宣统三朝。
同治朝的史料
第1份是“吏部执照”,纵55厘米,横49厘米,右上角有“注册验讫”四字,内文是“……候选知州朱猷章,现年肆拾捌岁,身中,面紫,微须,係广东清远县人。克复广西梧州府城出力,于咸丰十一年五月十五日钦奉谕旨:著免选本班,以直隶州知州,不论双、单月,遇缺即选并赏换花翎。兹据该员取具同乡京官印结,请领执照到部。□□大裕,□澧,□梦龄。右给该员朱猷章执照,同治陆年柒月二十二日。”
第2份是前后均盖有“提督广东总兵官印”的札付,纵26.7厘米,横108厘米,原文是“正月二十三日,札付。太子少保提督广东全省陆路地方军务喀勒春巴图鲁昆,为札付事:照得前因收复信宜县城一案,业经本提督查明在事尤为出力,文武各员及各营兵丁等,开列劳绩,请奖在案,先于同治三年十二月初一日,会同两院恭折具奏,令准督部堂咨会,同治四年正月初八日准,兵部火票递回原折,议政王军机大臣奉旨:另有旨,钦此。同日奉到,同治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内阁奉上谕:内开直隶州知州朱猷章,着俟选缺后以知府升用,先换顶戴等因,钦此。合就札付,为此札付,贵州烦为钦遵,查照施行,须至札付者,右札付,候选直隶州升用府正堂朱,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二日。”
从同治朝的这两份史料可见朱猷章(朱汝珍的父亲)均曾因为在农民起义军手中克复广西梧州府城立功及收复信宜县城一案,得到了“免选本班以直隶州知州,不论双、单月,遇缺即选并赏换花翎”的晋升及得到了“俟选缺后以知府升用,先换顶戴”的晋升。
光绪朝的史料
第1份纵65厘米,横60厘米,内文是:“钦命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广东同省督学部院加三级随带加一级纪录十次恽,为钦奉上谕事,案准礼部札开,准国子监咨称,查得自光绪十一年选拔后,扣算至光绪二十三年,正届十二年之期,合将各省应行选拔之处,遵旨题请恭候,命下臣部,遵奉施行,于光绪二十二年三月二十五日题。二十七日奉旨:该部知道,钦此。等因到院,准此。兹本部院遵照定例,随棚选拔,考选广州府属清远县学拔贡生朱汝珍,会同督抚通行覆试榜列揭示外,合就札照,为此札付,该拔贡生朱汝珍即便执照,俟朝考后听候分别铨选,毋违!须至札付者。右札付清远县学拔贡生朱汝珍执照。光绪贰拾三年玖月拾伍日给。札付。”
该资料说明朱汝珍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28岁时,经过层层筛选,以优异成绩脱颖而出,成为了自乾隆七年遂为定制的12年才选拔一次的拔贡生。
第2份是“户部执照”,纵58厘米,横44厘米,右上角有“顺直十二次光绪二十七年十一月九日户部核准验讫”字,内文是“户部为发给执照事,直隶总督李奏,顺、直独受兵灾,孑遗实难存活,拟照秦、晋捐案,开办实官赈捐,并请颁发空白执照一折,于光绪二十七年正月二十一日递回原折。奉朱批:着照所请,该部知道,钦此。钦遵在案。今据刑部行走七品小京官朱汝珍,係广东清远县人,捐年三拾贰岁,身□,面□,□须,交正项银贰百肆拾两□钱,准报捐,免历俸。每实银百两,交饭银壹两伍钱,照费银贰钱,于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在顺直善后赈捐局,照数收讫,给予亲填部照,并填明照根截下送部,以昭核实,须至执照者。曾祖澧,祖梦龄,父猷章。实官。右照给朱汝珍收执。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
该资料说明朱汝珍在光绪二十七年经赈捐获得了刑部行走七品小京官的实职。
第3份是“卷票”,纵23厘米,横10.5厘米,内文是“代办顺天乡试河南布政司,为发给卷票事,照得士子入场,例应照票给卷,今刋卷票,发交收卷所填给该士子,领票后即粘卷夹面上,每场呈验,毋得遗失,须至票者,计开□,广东省(府),清远(州)县拔贡生、刑部主事朱汝珍一名。光绪二十九年八月初二日发。”
该资料说明朱汝珍在光绪二十九年参加了顺天乡试。
第4份、第5份和第6份的史料分别都是盖有“提调官关防”、“监临关防”、“监试官关防”、“大主考关防”和“内监试关防”的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恩科顺天乡试第1-3场的题目。其中:
第4份纵112厘米,横62厘米,内文是“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恩科顺天乡试第一场题目,考的是中国史论5篇。
第5份纵110厘米,横61厘米,内文是“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恩科顺天乡试第二场题目,考的是有关国文、商业、邮局、实学、国外佐成霸业的名相的政策设施策5道。
第6份纵112厘米,横63厘米,内文是“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恩科顺天乡试第三场钦命题目,考的是四书义两篇,五经义一篇。
总之光绪二十九年癸卯恩科顺天乡试的试题,紧紧与国内外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商业及生产等相联,可见出题者对当时朝廷的考试改革政策把握得甚为准确。
第7份是“卷票”,纵19.2厘米,横10.6厘米,内文是“礼部为给卷事,今收到本科中式贡士朱汝珍试卷壹本,为此给予卷票,以杜假冒,此照。光绪卅年五月□日”。
此卷票说明朱汝珍在光绪三十年五月已通过了会试,中式成为了贡士。
第8份也是“卷票”,纵22厘米,横16厘米,右上角书有“第壹佰柒拾八”的编号,内文是“翰林院为朝考事,今收到新进士朱汝珍履历及所纳试卷,理合给票以凭领卷,为此执照。光绪卅年五月□日”。
此卷票说明朱汝珍在光绪三十年五月参加了殿试。
宣统朝的史料
第1份是广东赈字第陆万零三佰柒拾捌号的“正实收”,纵57.5厘米,横28.5厘米,内文是“广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广东海防兼善后总局,为给发实收事案奉两广总督部堂、广东巡抚部院,会奏广肇两府基围决口被灾,赈抚及拟开办赈捐情形一折,光绪二十八年八月二十六日钦奉朱批,准其开办赈捐,以资抚恤,着即妥筹办理,毋任灾黎失所等因,行局遵照。又广西水旱成灾,开办赈捐奉准。广西巡抚部院电商附入东省合办,仍由东省汇核分拨并案请奖嗣奉行,奏准两粤赈捐自光绪二十九年十一月初一日起,以后两省各归各办,毋庸四六均分,所有衔封贡监,遵章四成上兑,各项翎枝,按照各省赈捐章程核收。兹据朱世则,现年三拾陆岁,身中,面白,未须,係广东省清远县人,由广西试用知县捐银肆佰壹拾肆两捌钱,核与报捐同知升衔,银数相符,除将履历汇册详请咨送度支部核奖颁照外,合先印发正实收给执,俟部照颁到即行呈缴换领,须至实收者。曾祖梦龄,祖猷章,父汝瑚。宣统元年拾月十五日给。”
第2份是与第1份连号的广东赈字第陆万零三佰柒拾玖号的“正实收”,纵57.5厘米,横28.5厘米,内文与第一份“正实收”是前同后异“……兹据朱世则,现年三拾陆岁,身中,面白,未须,系广东省清远县人,由同知衔广西试用知县捐银伍佰陆拾捌两,核与报捐加一级请父母暨本身妻室从四品封典,银数相符,除将履历汇册详请咨送度支部核奖颁照外,合先印发正实收给执,俟部照颁到即行呈缴换领,须至实收者。曾祖梦龄,祖猷章,父汝瑚,母郭氏,妻李氏。宣统元年拾月十五日给。”
这两份资料就是朱世则在宣统元年通过赈捐获得同知衔及加一级并请父母暨本身妻室从四品封典的收据。
第3份是“度支部执照”,纵57厘米,横48厘米,内文是“度支部为遵旨事,据闽浙总督册报保举侍讲衔翰林院编修朱汝珍,广东清远县人,捐年肆拾岁,身□,面□,□须,捐银玖百两,准给花翎,所捐银两于宣统□年□月□日由□收讫,相应换给执照,以杜假冒,须至执照者。曾祖澧,祖梦龄,父猷章。右照给朱汝珍收执。宣统元年拾壹月十九日给照。”
第4份也是“度支部执照”,纵57厘米,横48厘米,内文是“度支部为遵旨事,据闽浙总督册报花翎保举侍讲衔翰林院编修朱汝珍,广东清远县人,捐年肆拾岁,身□,面□,□须,捐银壹千伍拾两,准加随带壹级寻常叁级并给予祖父母、父母及本身妻室从二品覃恩封典,所捐银两于宣统□年□月□日由□收讫,相应换给执照,以杜假冒,须至执照者。曾祖□,祖父梦龄,祖母白、黄氏,父猷章,母区、梁、李、陈氏,妻区氏。右照给朱汝珍收执。宣统元年拾贰月十八日给照。”
宣统朝的这第3份、第4份史料是度支部给予赈捐的朱汝珍准给花翎及准加随带壹级寻常三级并给予祖父母、父母及本身妻室从二品覃恩封典的执照。
第5份是“钦命贵州按察使司文”,纵34厘米,横17.3厘米,信封正面书有“内一件并木质关防,宣统二年七月三十日移”;信封背面书有“钦命贵州按察使司文,公文移至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当堂开拆”;信内文是“钦命贵州按察使司文,为移送事案照,贵考官应用关防前,经饬员刋制在案,兹据制就木质关防一颗,文曰‘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本司查验无异,相应备文移送,为此合移贵考官,请烦验收启用施行,须移至者,计移送木质关防壹颗,右移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宣统二年七月三十日移。”
从第5份史料可见在宣统二年七月三十日钦命贵州按察使司,将“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移送给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
第6份是信封一个,纵33.7厘米,横17.4厘米,信封正面有红色方印一枚,方印的四角各书一黑字,四字从右上角起顺时针分别是“内、禀、扣、壹”,信封正面还书有“宣统贰年捌月□日申”;信封背面书有“右,申,思南府知府封,钦命贵州考试法官副考官朱”。
从第6份史料可见朱汝珍是钦命贵州考试法官副考官。
第7份是盖有紫色“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的“奏稿”一小册,纵22.9厘米,横15厘米,内文是“法官考试内外场办事规则……口述考试点名时,应将各员生照片对验相符方准与试……应考员生应点时,其取有印结者,出结官应到场识认以防假冒……考试场规……”
从第7份“奏稿”的内容可见,宣统二年的法官考试已运用照片对验考生身份,并与出结官到场识认考生身份两种方法同时运用。另从第6份信封的内容、大小及第7份“奏稿”的大小来看,“奏稿”应该是装在第6份是信封之内的。
第8份是盖有紫色“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的“第一场”考试格式要求,纵25.8厘米,横17.8厘米,内文是“题目用楷书大字居中于首行低二格写……”
第9份是盖有紫色“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的“第一场”考试试题,纵26厘米,横21.2厘米。
第10份是盖有紫色“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的“第二场”考试格式要求,纵26厘米,横18厘米,内文是“题目用楷书大字居中于首行低二格写……”
第11份是盖有紫色“钦命贵州法官考试考官关防”的“第二场”考试试题,纵26厘米,横42厘米。
从宣统朝的第9份及第11份史料可见在贵州开考的这份法官考试试题,是严格按照《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第五条“第一次考试科目如左:一、奏定宪法纲要;二、现行刑律;三、现行各项法律及暂行章程;四、各国民法、商法、刑法及诉讼法(准由各人自行呈明就其所学种类考试,但至少须认二类);五、国际法。”(陈刚:《中国民事诉讼法制百年进程(清末时期·第一卷)》,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4年,第511页、511-512页)出题的,可谓是中规中矩。
朱汝珍家族的关系脉络
据本文同治朝的第1份史料“吏部执照”载:“……候选知州朱猷章,……□□大裕,□澧,□梦龄。据“吏部执照”必填的三代格式,可见朱猷章的曾祖是朱大裕,祖是朱澧,父是朱梦龄。
又据本文宣统朝的第4份史料“度支部执照”载:“……朱汝珍,广东清远县人,……曾祖□,祖父梦龄,祖母白、黄氏,父猷章,母区、梁、李、陈氏,妻区氏。”
可见朱汝珍的曾曾祖是朱大裕,曾祖是朱澧,祖父是朱梦龄,祖母是白、黄氏,父是朱猷章,母是区、梁、李、陈氏,妻子是区氏。
再据宣统朝的第2份史料“正实收”载:“……兹据朱世则,……须至实收者。曾祖梦龄,祖猷章,父汝瑚,母郭氏,妻李氏。宣统元年拾月十五日给。”
从朱汝珍(宣统元年40岁)与朱世则(宣统元年36岁)年龄相当,又朱世则的父亲朱汝瑚与朱汝珍同父,可见朱世则是朱汝珍兄长朱汝瑚的儿子。也就是说朱汝珍有一个兄长名为朱汝瑚,朱汝瑚妻子是郭氏,朱汝瑚之子名为朱世则,朱世则妻子是李氏。
晚清仕途升迁之路
晚清仕途升迁之路有军功晋级、拔贡选才、科举取士、赈捐升迁、法官考试、官吏选拔等,“朱汝珍家族史料”为我们展示了其中的5条道路。
第1条仕途升迁之路是通过军功晋级,据本文同治朝的第1份和第2份史料载,朱汝珍的父亲朱猷章就是通过军功晋升的实例,朱猷章在咸丰朝曾因为在农民起义军手中克复广西梧州府城立功及在同治朝收复信宜县城一案,得到了“免选本班以直隶州知州,不论双、单月,遇缺即选并赏换花翎”的晋升及得到了“俟选缺后以知府升用,先换顶戴”的晋升。尽管朱猷章在咸丰十一年(1861)立下了军功,直至同治六年(1867)的6年时间里,仅得到身份和承诺,而无实职,但清政府这种给予身份,给予承诺,给予盼头的做法,在当时仍不失为一种上策,它为清政府在农民运动中转败为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第2条仕途升迁之路是通过拔贡选才。拔贡生是各种贡、监生中素质最高、最受重视者。乾隆七年(1742)规定,每十二年(逢酉年)由各直省学政于府、州、县学选拔廪膳、增广、附学生员之优秀者,府学二名,州、县学各一名,经督抚汇考核定,贡入国子监学习,称为“拔贡”,他们在国子监完成学业,考核及格,方可获得官职。拔贡生一般皆在英年,能为国家效力,且选取拔贡除了文采之外又重视德行,所拔者多文行兼备,是优秀的官僚后备人员,所以拔贡生受到了统治者的高度重视。拔贡选才制度与科举取士制度并行。我们从本文光绪朝的第1份史料可见,朱汝珍就是在光绪二十三年(1897)28岁时,正好是“自光绪十一年选拔后,扣算至光绪二十三年,正届十二年之期”,由“钦命工部右侍郎兼管钱法堂事务广东同省督学部院加三级随带加一级纪录十次恽”会同督抚通过复试榜列公示后,从广州府属清远县学选拔出来的拔贡生,属于年轻有为的英才。
第3条仕途升迁之路是通过科举正途考取功名。朱汝珍幼年丧父,家境清贫,光绪二十九年参加顺天乡试成为举人;光绪三十年五月通过会试,成为贡士;光绪三十年五月通过殿试,考取了一甲第二名进士及第。朱汝珍就是这样通过童生、生员、举人、贡士、进士一层层的考核,脱颖而出成为翰林院编修的。
第4条仕途升迁之路是通过用钱赈捐以登仕途。晚清因为战争赔款、军费等开销大增,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岁入1.049亿两,而岁出竟达1.349亿两,不敷3000万两。”(杜家骥:《清朝简史》,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7年,第278页)故光绪末年和宣统朝,政府常年以救灾为借口,长开赈捐,我们从本文宣统朝第1和第2份“正实收”史料可见,仅从光绪二十九年(1903)至宣统元年(1909)共6年的时间里,由广东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广东海防兼善后总局开出的广东赈字的“正实收”就有陆万多的编号。我们又从“正实收”内文写着的“所有衔封贡监,遵章四成上兑”的内容可见,晚清长开赈捐,除了救灾之外,还有就是借救灾之名,行筹款之实,以解国家财政匮乏之围。朱汝珍虽出类拔萃,成为12年才选拔一次的拔贡生,但终究要在捐了240多两钱之后,才得到了刑部行走七品小京官的实官。朱世则在宣统元年就是共用了982两银赈捐,才从广西试用知县获得同知衔及加一级并请父母暨本身妻室从四品封典的。朱汝珍也是在宣统元年共用了1950两银赈捐,才从侍讲衔翰林院编修获得花翎及准加随带壹级寻常三级并给予祖父母、父母及本身妻室从二品覃恩封典的。同时“朱汝珍家族史料”,也证明了清朝的赈捐制度,直至宣统元年仍在继续。
第5条仕途升迁之路是通过法官考试升职。清末新旧法律交汇之际,迫切需要选拔一批懂法律的能沟通中外的新式法官,于是在宣统二年举行了全国第一次法官选拔考试。本文宣统朝的史料中的第5至第11份就是当年贵州本地法官考试的见证物。
癸卯恩科顺天乡试题目说明了什么
晚清,中国屡遭西方列强的欺凌,使许多有识之士不断地进行反思,重新审视中国的各项制度,其中在人才选拔方面,他们普遍认为科举制度弊端明显,已逐步退化为在考试形式上用的是陈腐的八股文式,在考试内容上空疏、单一、僵化,跟不上社会发展的步伐,也就是说从内容到形式都难以适应发展了的社会需要,已逐步从先进转化为落后,成为社会进步的障碍。光绪二十四年四月二十三日(1898年6月11日),光绪皇帝接受维新派的建议,下《定国是诏》,决定变法“以圣贤义理之学采植根本,又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从癸卯恩科顺天乡试的试题可见,出题者确实是准确地把握住朝廷的脉搏,废除了八股文“以救空疏迂谬之弊”,另外考试的内容除了中国史事及四书、五经这些“以圣贤义理之学采植根本”外,还加入了与国内外社会现实相联系的商业、邮局、实学、国外名相等“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的内容,其中“泰西商品以动植物为大宗,畜牧以时,培养有术,与夫温度雨量之差,区域性质之别,罔不精参密测,泐为专书,宜比较短长,为商业求其辅助策。”一题,显见已增加了自然科学的内容,反映出注重现实、着眼改革的思想,试题的改革确实是向着有利于选拔出一些实用人才的方向转变,以期通过对富国强帮之策论的探讨,选拔出安邦定国、“通权济变之才”。不过这次试题的改革毕竟是微调,对要选拔出适应近代化的、掌握科技知识的人才作用是有限的。
宣统二年的法官考试,贵州籍考生是在贵州当地还是在京师参加考试?
宣统二年举行了全国性的第一次法官考试。清政府考虑到四川、广西、云南、贵州、甘肃、新疆六省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特派员前往开考。据宣统二年三月,在法部具奏的《法部奏定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施行细则》第一章通则第三条载“照原章第一条派员往考省分指定如左:一四川,二广西,三云南,四贵州,五甘肃、新疆(会考於甘肃)除前列六省外,其余各省一律赴京应试。”(法令:《法部奏定法官考试任用暂行章程施行细则》,上海:《国风报》,宣统2年第12期。第1页、2页)又据第二章第五条载“……其四川等省考官由法部遴选京员五品以上人员,出具考语,开单奏请简派,会同各该省提法使考试,每省以二员为额。”(见同上)7月15日,法部奏准派员到边远省份组织法官考试。“本日,清廷谕令:派张丕基、陈棣堂前往四川;派何奏篪、萧之荷前往云南;派林棨、朱汝珍前往贵州;派李擢英、萧丙炎前往甘肃、新疆。”(记工:《历史年鉴-1910》,长春:吉林音像出版社、吉林文史出版社,2006年,第143页)由以上载可见贵州籍考生应该在贵州当地由林棨、朱汝珍二员五品以上京官负责组织法官考试的。
总之广东省博物馆新发现的朱汝珍及其家族的史料,对清末的仕途、考试制度都提供了不少的物证,尤其是朱汝珍参与主持的贵州法官考试的试题,对研究中国的第一次法官考试,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是难得的证物,具有相当的文物和史料价值。(感谢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导师左鹏军教授及华南师范大学张栋梁教授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