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沪嘉浏高速公路嘉定检查站例行检查时,发现时某携带一根类似象牙的物件,没有相关运输证明。嘉定区野保站闻迅后,迅速赶赴现场,与区公安分局协同办理此案,并及时将情况报告市野保站。
由于相关法律对涉案当事人传讯有时限的规定,需在24小时内进行物种鉴定。事发当日又是双休日,市野保站领导特地安排相关人员加班,迅速开展物种鉴定工作。
经市野生动植物鉴定中心技术鉴定,被暂扣的一根物件确属象牙,重达两公斤之多,表面光洁,乳白微黄,可见象牙特有的纹路;截面观察,可见清晰的史氏纹,且史氏纹内缘夹角大于90度。
本案将由公安和野保部门依照《野生动物保护法》和《刑法》有关规定,追究犯罪嫌疑人时某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