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裴怡文/摄)在“九一八事变”83周年纪念日到来之际,市公安局档案馆工作人员日前整理了馆藏文物,意外发现了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经专家“鉴定”,颇有纪念意义。这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做工精美、品相完整。第一枚由红铜铸制,通径3.5厘米,章上悬挂有橘黄色、深蓝色和红色三色相间的绶带,绶带上缀民国国徽。纪念章正面上部绘有交叉的国民党党旗和民国国旗,中间刻有蒋介石肖像,背景为卢沟桥,喻意“七七事变”为抗战起点,背面铸有“抗战纪念章”篆书字模以及发行编号“NO.103906”,并印有“合作五金公司”字样。第二枚是“第二战区司令长官奖”英锐奖章,奖章正面是珐琅质地,制作工艺精美,背面刻有“民国廿九年”,编号为“269”,章上悬挂有深蓝色、红色、白色三色条绶带。第三枚是反映中华民族抗战内容的纪念章,章正面镌刻有“民族革命抗战胜利纪念章”字样,背面上方刻有制作单位“IIWA(即第二战区)”,下有编号“27359”,纪念章上亦悬挂有深蓝色、红色、白色三色条绶带,中间缀有“V”字标识。第四枚为圆形纪念章,正面为深蓝色,上面刻有“民族革命抗战胜利纪念”,中间刻有一个大大的“V”,背面刻有编号“63705”。原太原收藏协会会长王艾甫“鉴定”后介绍,抗日战争时期,第二战区所辖范围为山西方面的作战地区。这4枚抗战胜利纪念章经过60多年流传保存至今,已经相当稀少珍贵,它们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的历史见证,因而具有较高的文史和收藏价值。其中,“ V” 字纪念章是比较独特的品种,在抗战胜利专题徽章中形成了一个具有特殊象征意义的类别,“ V” 形字母是“胜利” (英文为 victory)的象征。
作为战时 提振士气、对英勇作战人员给予表彰奖励的一种纪念物品,这4枚纪念章是中华民族英勇抗击日寇、抵御外侮的特殊历史时期遗存,留存至今对后人仍极具现实教育意义。另外,从其制作工艺和内容来看,应为官方制品。
(原标题:尘封文物中发现4枚珍贵纪念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