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网见习记者 王春 法制网通讯员 阮莹
近日,经检察机关起诉,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法院以倒卖文物罪判处了一起盗掘东晋时期古墓文字砖倒卖的案件。四被告人分别获刑有期徒刑二年至一年,均予以适用缓刑。
椒江章安街道花园村南山上有一座古墓葬,在附近一带小有名气。去年7月10日,村民朱新在山上砍毛竹根时,发现古墓洞旁叠着好多古墓砖,周边也零星散落着。这些古墓砖青灰颜色,长约30厘米,宽约16厘米,每块均刻有字和鱼、花等花纹。朱新觉得好看,就将一百多块墓砖运回家中,堆在屋外。王达是个识货之人,他在村里玩时发现墓砖,便问朱新墓砖用途,朱说拿来砌墙,王达告知其这些古墓砖很值钱,愿意帮其联系买家出售。朱新答应,并又去山上运了几十块下来。王达联系了因爱好古玩而结识的宁波余姚人钱勇,将墓砖照片传给钱勇,钱勇和朋友钱丰觉得这是三国前后时代的古砖,估计每块能卖60元。于是两人合计由钱丰出资买砖,转卖后再五五分成。
7月13日,钱勇、钱丰、王达来到朱新家,挑了126块墓砖,钱丰付给王达5700元,后王达给了朱新4800元。当日返回宁波时,在高速公路上即被民警查获。
经浙江省文物部门鉴定,被盗文字砖的年代为东晋年间,为国家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