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孙曙峦(江苏市民)
近日,云南西双版纳森林公安发现一头野生亚洲象被猎杀。盗猎者为取下象牙,把大象的半个头砍下,血流满地,大象的鼻子被扔在一边。被猎杀的大象已经开始腐烂,警方正在全力缉凶。
在动物世界,大象才是当之无愧的“百兽之王”,无论是老虎还是狮子,都不敢对大象存有非分之想;除了自然的衰老与死亡,大象没有敌人。
然而,象牙交易的盛行,使得偷猎者将目光对准了大象,面对偷猎者的刀枪,再威猛的大象也无能为力。就这样,从非洲到亚洲,一头头大象倒在了血泊之中,而它们宝贵的牙齿,自然就成了偷猎者的囊中之物。
其实早在1981年,我国就加入了联合国“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此后一直严格履约。同年,我国禁止了亚洲象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1991年又禁止了非洲象及其制品的国际贸易,开展对库存象牙原料的登记工作,并积极减少当时一些国有工艺品加工企业的牙雕业务量。然而,自2006年由我国政府出面向公约提出再次从南部非洲四国进口象牙以来,消费市场迅猛增长。根据国家林业局官方网站公布,定点象牙加工点及销售店亦由2004年的40家陡增至目前的182家。
但与此同时,象牙贸易的解禁,使得我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非法象牙消费市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调查认为,中国市场是非法象牙贸易剧增的最重要因素。资料显示,我国海关每年查出的象牙走私案件多达八九百件。而在国内,一半以上的合法象牙加工销售企业牵涉非法贸易,将走私象牙“洗白”,是行内公开的“秘方”。
诚然,象牙雕刻是我国的传统工艺,从古至今,我国存有大量的象牙工艺制品。然而,当象牙贸易已经严重威胁大象的生存、当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非法象牙消费市场时,象牙带给我们的,已不是艺术的享受,而是深刻的耻辱。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我国象牙贸易的合法存在,正是猎杀大象走私象牙的重要诱因。面对日渐稀少濒临灭绝的野生大象,我国实在有必要全面禁止象牙贸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