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二中校园内的四个古石礅被盗,被学校称为“镇校之宝”的石礅,原来是龙溪县文庙遗留的文物,幸得芗城警方帮忙追回,并抓获盗窃嫌疑人。
10月27日,经省市两级专家鉴定,文物被估值9000元。昨日,嫌疑人李某(男,33岁,芗城区人)因涉嫌盗窃罪被芗城公安分局采取强制措施。
这4个石礅,究竟来自哪里?又怎么会出现在二中呢?
8月16日下午,漳州二中的工作人员赶到芗城公安分局东铺头派出所报案,称学校的“镇校之宝”——4个石礅被盗了。
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查。校方介绍,这4个石礅,可是原龙溪县文庙的遗物。1946年,刚创校三年的县立龙溪第一初级中学(漳州二中前身)迁至龙溪县文庙。现在,闽南师大的龙柱景点和漳州二中的畔月池、校园内散落的柱础(被盗的4个石礅)、龙柱、“棂星门”石匾等,都是文庙的遗物。
这样算起来,这4个石礅,可真是该校的“镇校之宝”,难怪校方着急报案。
石礅是石柱础 价值近万元
案发后,芗城警方对案件进行了研判,并从交通工具入手,查找石礅的下落。很快,民警调取校园周边监控,8月18日下午,在金峰一带找到了这辆三轮摩托车。根据三轮摩托车师傅向某交代,他只是受雇他人,帮运石礅至永鸿国际城。
随后,民警在永鸿国际城居民王某家中,查扣了被盗的4个石礅子。据王某交代,石礅正是其朋友李某寄放在他家的。警方迅速对李某进行抓捕。
8月19日上午,李某主动到东铺头派出所投案自首。近日,经省文物鉴定中心及市文物专家鉴定,这4个石礅为清代浮雕湹(chán)枝花卉纹石柱础,属一般文物。10月27日,市物价局根据相关规定和市场调查,给出了4个石柱础价值人民币9000元的鉴定结论。
“镇校之宝”突然失踪
8月16日下午,接到校方报案后,东铺头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据校方介绍,当时学校正在建设,工地比较乱,四个石礅放在工地边的草坪上,16日下午突然不见了。
这四个石礅被称为“镇校之宝”,是因为它们是龙溪县文庙留下的文物。据介绍,现在闽南师大的龙柱景点,漳州二中的畔月池及校园内散落的柱础、龙柱、“棂星门”石匾及被盗的四个石礅等构件,都是原龙溪县文庙所遗留的文物。
经大量调取城市监控后,警方最终发现有一辆三轮车将石礅运往了市区永鸿国际城一带。
8月18日下午,办案民警找到了这辆三轮摩托车,并将驾驶者向某带回派出所。
经查,向某只是受雇于他人帮运石礅,挣了100元工钱,他并不知石礅的来历,并提供了石礅最后的去处。办案民警在永鸿国际城某居室里查扣了被盗的四个石礅子,控制了住户王某。
但经向某指认,雇他运石礅的人,并不是王某。据王某交待,石礅是其朋友李某叫人搬来寄存在他家的。
玩石人见宝起贪念
8月19日上午,嫌疑人李某主动到东铺头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了解,李某家里经济不差,爱好玩石头。8月15日下午,李某驾驶摩托车途经漳州二中校门口,进工地转了一圈,发现草坪上有四个石礅子,心里喜欢,便产生了占为己有的念头。
第二天,李某便花100元雇请一辆三轮摩托车,与摩托车师傅向某合力将四个石礅子运走。经福建省文物鉴定中心及漳州市文物专家鉴定,四个石礅为清浮雕湹枝花卉纹石柱础,属一般文物,估值9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