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新田12月12日讯(通讯员 谢新华)12月11日,湖南新田县公安局对两次到同一地点盗窃“石头”的男子吴某依法呈报逮捕。
吴某系无业人员,住新田县城,现年三十岁,平时喜欢玩耍,没有固定工作,没有经济来源。今年十一月下旬的一天下午,吴某身上无钱花了,想起原来常去玩电子游戏的老城区内的一个旧房子里有几块装饰用的“石头”,可能会较为值钱,于是立即前往。趁人不注意,悄悄地将一尊“石制洗手盆”偷走,到手后立即找到一个收购店,谎称是从乡下买来的,以460元将这尊“石制洗手盆”销赃,赃款被自己挥霍一空。12月5日下午,吴某没钱花了,想起前次偷盗的地方还有几尊“石头”,吴某便骑摩托车前往,准备全部偷走。吴某到来后,经过观察判定失主不在家中,便立刻动手盗窃。吴某将其中一尊“石头”搬上摩托车后,正在搬第二尊时,失主回家,将吴某抓获。
公安机关接报警后及时出警,通过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受害人和证人、讯问嫌疑人,依法将吴某刑事拘留,赃物被追回。经进一步侦察取证,于12月11日将其依法报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