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没钱维修,保护无法可依,金华古民居近两年大批消亡
保不住的“文保点”
本报记者 朱浙萍 特约记者 何贤君/文 本报记者 陶玉其 特约记者 葛跃进/摄
四堵2米多高的围墙,兀立在兰溪芝堰古村中,似乎要把里面的一切尘封起来。
这里曾是村民陈柏洪的家。两年前,因房屋年久失修,陈柏洪为给儿子建房娶妻,擅自将纳入全国重点文保单位的祖宅拆除,被逮捕判刑。
在法律的威慑下,芝堰古村此后再未发生擅拆老宅的事件。但令钱江晚报记者意外的是,不久前的回访中,村民依旧在为陈柏洪叫屈。
而陈家那栋有着200多年历史的木结构建筑,也永远地,从这个星球上消失了。
谁拆房,谁坐牢
陈柏洪坐了半年牢,如今已刑满释放,一家人被暂时安置在村边小学里。
“从来没听说过,拆自家房子也要坐牢的,我们真是没法住了才拆的。”陈柏洪80多岁的老母亲流着泪说。
陈家老宅上下两层,占地面积80多平方米,因为没钱,多年来只能小修小补,外面下大雨,屋里下小雨,吃饭上厕所都要打伞。
这样的境遇,在芝堰古村并非个例。陈柏洪邻居家的楼梯,就因虫蛀塌了。这件事,对陈柏洪触动很大,直接让他产生了拆房的想法。
事实上,芝堰村建筑群2006年就入选了全国重点文保单位,但在陈柏洪拆房之前,别说村民,连村干部也不知道哪些房子要保护。拆旧盖新的事,村里也时有发生。
陈柏洪事件后,兰溪市文广新局印制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芝堰村建筑群保护工作宣传资料》人手一份,发到了村民手里,上面清楚列出了63处文保建筑。
“谁拆建,谁坐牢!”这句略显粗暴的口号,如今芝堰村男女老幼人人知晓。尽管不太理解,但再也没人敢擅自拆房,“都有人坐牢了,谁还敢拆啊?”
村民主动求摘“文保点”
与“不敢拆”的芝堰古村相比,绝大多数金华古民居,既缺少资金维护,又缺少法律庇护,正命悬一线。
根据文物法的相关规定,非国有不可移动文物“谁使用,谁维修”。但一栋古建筑,如果按照标准进行修缮,至少需要几十万元,一般村民根本无法承受。
另一个矛盾是,按照“一户一宅”原则,住着老房子,便不能得到新的宅基地。将风雨飘摇的老宅拆掉、卖掉,成为许多村民现实的选择。
本月初,曹宅镇东陈村村民“冒险”将市文保点爱忠堂拆除。精美的房梁、柱子、木雕全都无影无踪,连地上的青石板也被挖走。
他们的冒险成功了。因为没有法律法规对破坏文保点做过具体解释,相关部门至今无法对村民的行为进行定性和处罚。
不久前,另一处金华市文保点、曹宅镇山下洪村的清代古建筑九间头,也被村民拆了盖新房。
还有一种情形,更加危险。
金东区澧浦镇五份厅,是一座前后三进的清代早中期古建筑。2004年3月,被列为金华市文保点。
古宅风雨侵蚀、虫害严重,几乎倒塌,可作为文保点,不能动、不能卖。这顶“帽子”,让里面的住户伤透脑筋。
屡次上报维修无果之后,村民们多方奔走,极力要求撤销文保点的牌子,并最终获准。很快,老宅被推倒,村民们高高兴兴住上了新盖的洋房。
“特别惋惜。”金华本地一位古建筑研究学者感叹,“这是村民的胜利,却是金华古民居之殇。”
不对等的权利和义务
在我们的采访中,许多村民都说,他们也想保留祖宗的遗产,可实在没有好的办法。
金东区澧浦镇澧浦村有座清代民居植槐堂,为了保护这座古建筑,住在里面的7户人家曾贴出“英雄榜”:谁维修房子,给谁30年使用权。
近2个月过去了,至今无人揭榜。
金华文物爱好者陈启加曾动过念头,但文保部门“使用者不能用于经营”的规定,让他心生疑虑。
“不能用于经营是什么意思?茶馆、画廊这些算经营吗?”陈启加说,毕竟要投资上百万,怎么说也得有一定的回报,“能不能赚钱先不说,后续的管理费用都是问题。”
他说,在搞清楚使用范围之前,不会轻易签下合同。
同样的尴尬,也发生兰溪市水亭畲族乡西姜村。
西姜村始建于元朝,是三国名将姜维后裔集中居住地。2012年村里做过统计,老房子约有110幢。到了今年就只剩下70幢左右。村主任姜锦良说,村集体一年的收入只有3万元,维持日常开支还有困难,实在没能力修缮这些老房子。
今年9月初,西姜村想了一个点子,对外招募“荣誉村民”,只要愿意出钱修缮古民居的,就可以拥有10年使用权。
“我们的设想是,可以把一些有价值的古民居保护下来,更长远的打算是,10年之后,修好的古民居可以继续出租,让村集体有份稳定的收入。”
招募令发出3个多月,来看的人不少,大多来了又走了。“也可能是平台不够大,真正爱好古建筑的文化人,还没有看到。”姜锦良说。
再不想办法,保护机会都没了
古建筑研究学者、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胡波几乎走过金华一半的古民居,对古建筑的现状有着最真切的感受和担忧。
“文保点的命运尚且如此,可以想见,其他没有任何保护伞的古建筑,将面临怎样的命运。”胡波说,自己两年前走过的一大批古建筑,今年回访时,很多已经没有了。
“年轻人外出打工,农村成了空心村,许多古民居无人居住,缺乏管理,命运堪忧。”金华市文物局梁副局长说。
在爱忠堂被拆以后,同村的清代古宅金玉满堂已经吸引了好几拨文物贩子,住在里面的老人说:“有合适价格,那就卖呗,不卖也是要倒的。”
有业内人士告诉钱江晚报记者,因为信息不对称,文物贩子涌入农村,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从村民手中收购古建文物。一些精美的木雕,几十元就被贱卖。
金华古民居消失的速度有多快?金东区文物监查大队一位执法人员说,没有人知道,“但是如果这几年不想想办法,以后想保护都没机会了。”
保护难点在哪里
经费不足
金华古民居大多散落在乡村,经济条件较差,村民难以承担动辄几十万元的维修费用。
政府方面,经费同样杯水车薪。如金东区,仅市级文保点就有111处,每年可支配文保资金只有20万元。
被列入国家级、省级文保单位的古建筑也好不到哪儿去。金华一位地方文化研究学者透露,金华某国家级文保单位,一年拨下来的保护经费只有500元,他感叹说,“还不够够请一位老头扫扫地。”
法律缺失
《文物保护法》规定,文保点是指“尚未核定为文保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根据《浙江省文物保护法》和《金华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尚未公布为文保单位的文物史迹,可根据其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确定公布为文保点。
定位模糊,又没有相应细则可以参考,文保点被损坏如何定性、处罚,都没有具体条款。对文保点进行修缮,也不需要报文物部门审批,导致很多破坏性维修。
文保点尚且如此,那些未被登记在册的古民居,要么只能自生自灭,要么沦为文物贩子的囊中物。
人手紧张
缺乏专业人员也是大问题。以金东区为例,负责文物保护工作的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包括驾驶员在内,目前只有8人,平时还要负责全区所有网吧、印刷企业监管等多项工作。
另外,每个乡镇配备文化站配备1~2个文化员,不过,这些文化员要承担的工作非常繁多,更缺乏文物保护专业知识。
本报记者 朱浙萍 特约记者 何贤君/文
本报记者 陶玉其 特约记者 葛跃进/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