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县安丰乡几名农民在村里挖土时,挖出一块大石头,竟卖出了1.2万元的高价。经省文物部门鉴定,这块大石头是明代的石床头,系国家二级文物。昨日,安阳县警方通报称,该案最后3名在逃嫌犯已投案自首。
“当时参与挖出石床头的有6人。”昨日上午,安阳县公安局安丰派出所所长曹文永介绍,2009年10月,安阳县安丰乡农民吉某、王某、李某和袁某等6人,在该乡木厂屯村村西一大坑内挖土时,挖出一块大石头,该石头极像古人使用的石床头。之后,王某等6人偷偷将该石床头藏起来,一番协商后,将该石床头以1.2万元的价格卖给张某、郭某。民警接到报案后迅速出击,当场抓获张某等3人,王某等3人逃窜。
“这块大石头形状酷似古人所用的石床头,长2米左右,宽30厘米左右。上面雕刻着精美的花草等图案,石雕工艺十分精致,一看就不是普通的大石头。”曹文永说,该石床头名为“石棺床栏板”,属于古人墓葬用品。经省文物部门鉴定,该石床头为国家二级文物。目前该石床头已经被追回。
案发后,王某等3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均外逃打工。为了尽快将王某等人抓获归案,消除社会不良影响,警方加大抓捕力度,并积极上门做在逃嫌犯家属的思想工作。
“其间我们了解到王某等3人由于身份特殊,在逃期间受了委屈不敢诉说,家里有事不敢露面。”曹文永说,办案民警采取灵活策略,与嫌犯家属促膝谈心,并帮助家属分析王某等人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渐渐打消了其家属的疑虑。后来其家属主动联系王某等人,动员他们主动投案,承担应付的法律责任,争取早日恢复“自由”身份。经过警方不懈努力,2月4日,王某等3人主动到安丰派出所投案自首。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人已被取保候审,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