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民李女士1日向本报反映:2月27日,母亲说是要出门办事,回家后拿回来了五册收藏品,还说每册需1280元,一共6000多元。一问,原来是母亲接到了一家公司的电话,说是让前往公司领取羊年纪念银币。而到了这位于长春市西安大路附近的公司后,销售人员推荐购买收藏品,老人就动心了。28日,我和母亲去了这家公司要求退款,一位自称经理的男子表示,购买时和老人也有协议,不能退换。
新文化记者彭洪升核实报道:3月1日下午,根据李女士反映的情况,新文化记者来到了这家公司,以来领取纪念银币为由进入。公司内有不少中老年人。而销售人员要求,根据通话记录或者发送的短信作为凭证,才能领取。此后,新文化记者与两位来此“领取礼品”的男子“配合”,一起进入等待领取礼品。当这两名男子坚持只来领取“纪念银币”后,并不购买收藏品,也将礼品拿走,随后离开。
新文化记者向自称经理的一位负责人反映了李女士母亲的情况。他称,“当时没有退是需要协调,毕竟没有质量问题,是不退不换的。公司会考虑信誉问题,如果要求退还钱款,应该没有问题。”昨日上午,李女士再次前往协商,老人拿到了退还的钱款。
长春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钟萍提醒:商家的销售手段多样,但消费者一定要加以判断,在购买收藏品时,应掌握相关信息,不要被引导而盲目购买。分辨收藏品是否有商家宣传的价值。在购买前确认收藏品发行单位的资质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