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报》报道几年前,陕西商洛市商州区夜村镇代街村村民李老汉在自家地里,无意间挖出了一个铁疙瘩,后经文物专家初步鉴定,铁疙瘩为汉代的铁铧(huá)。12日,李老汉称,曾有人多次上门收购他都没有卖,只打算自己收藏起来。对此,文保部门称,曾多次上门征集文物但未果。
12日上午,记者在村民李老汉家中,见到了他挖到的“宝贝”,一个铁铧及部分箭矢头。铧看上去是生铁铸造的,已经有了锈迹,铧身沾着泥土并有划痕,重约20斤。箭矢头大约有30根,均呈现铜绿色,有些已经断掉了。
商州区文管办支部书记方先振当日称,李老汉挖到的“铁疙瘩”,初步判断为汉代的铁铧,是一种农耕具,保存比较完整,对于当地农耕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价值,但文物等级需要专家进一步鉴定。
方先振称,他们曾到李老汉家动员其主动上交该文物,也愿意出一部分资金作为奖励但都未果。“地下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不能买卖,但村民不愿意上交,我们也没办法。”商洛市博物馆馆长刘作鹏称,他们曾表示愿意向上边争取3000元到5000元的奖励资金,征集李老汉挖到的汉代铁铧,但李老汉没有答应。下一步,按照新近出台的《陕西省群众保护文物奖励办法》,他们将对李老汉挖到的文物进行鉴定、征集,并依据文物等级进行奖励。
律师说法
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律师梁伟认为,虽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但个人收藏文物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进行,像李老汉这样,在地里挖到了一件文物,如果不是其他合法持有人遗失的,就应当是属于国家的,依法应当上缴。《文物保护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