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培
本报报道,去年以来,梅县区隆文、雁洋、丙村等地先后发生多起百年围龙屋内窗雕、屏风等文物被盗案件。近期,警方经过缜密侦查,先后打掉两个盗窃古民居文物犯罪团伙,破盗窃案8宗追回被盗文物一批。
我市是历史文化名城,文物古迹众多,县、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就有几百处,其中古民居占了大多数。这些古民居内,每一块牌匾,每一处雕梁画栋,每一套传统家具,都蕴含着巨大的历史、文化、科学和艺术价值,因其在文物市场上身价不菲,令一些犯罪分子铤而走险,频频伸出犯罪的黑手。
据梅州文物收藏界人士透露,这几年在文物收藏市场上,越来越多出现来自客家古民居的窗雕、屏风等文物,这都是犯罪分子采取盗窃、拐骗等不法手段,从古民居中“淘来”的。甚至有一些古民居屋主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撬下这些祖宗传下的瑰宝,卖给了文物贩子。
近年来,我市重视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抢救性地修缮保护了一批古建筑、古遗址,并因地制宜开发成旅游景点,如梅县区雁洋的“桥溪古韵”等。公安、文化等部门也一直在重拳打击盗窃倒卖文物行为。然而,保护工作无法一蹴而就,必须及时采取强有力防护措施,才能避免类似案件再次发生。
笔者认为,在严厉打击盗窃文物的基础上,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队,对古民居文物非法买卖、运输等环节进行全面整顿,取缔非法收购点。尽快出台古民居文物保护条例,明确主管部门职责、保护主体等事项,并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探索市场运作方式,如采取全部或部分出让产权、租赁等方式吸纳民间资金参与,在文物部门的指导下对古民居及其文物进行保护;理顺管理体制,将古民居文物保护工作职能统归一个部门主管,明确其他部门协助,避免政出多门反而无人负责的尴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