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蔷)一名女司机驾车撞坏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大门,被管理方告至法院。今天记者获悉,东城法院判处被告魏某赔偿原告4.9万余元,保险公司赔偿10万余元。
事情发生在2011年7月20日上午,女司机魏某驾驶一辆小客车将中国人民大学老校区张自忠路3号(即段祺瑞执政府旧址)大门东侧两组门鼓石、门枕石、东侧门扇门框撞损,并造成门口明间大门东扇上部门轴折断。该旧址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目前由中国人民大学占用。此前该旧址大门分别在2009年10月以及2010年3月,先后被两辆轿车撞过。两次被撞后,大门和汉白玉抱鼓石前加装了普通石墩。
2011年的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魏某负事故全部责任。2014年,人民大学修复文物后将魏某及某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修复费15万余元。
法院认为,原告为修复此次事故中受损的文物花费修复费15万余元,属于合理损失,法院予以支持。被告虽认为文物受损部位在本次事故之前被他人撞损过,原告此次的维修费中包括了之前受损部位的维修费,但被告未举反证,法院不予采纳。
一审宣判后魏某上诉,但被二审法院驳回。J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