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起拍价400万港币的“黄花梨”遭遇流拍,拿去鉴定却被告知实际价值不超过3万元人民币。藏家一怒状告拍卖公司,要求返还收取的基础费和运输费,并双倍赔偿收取的费用16000元。近日,广州越秀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拍卖公司没有尽到相应的谨慎注意义务,返还一半基础费7000元,退还全部运输费2000元,驳回该藏家的其他诉讼请求。
黄花梨资源稀缺,工艺独具特色,历史文化积淀深厚。黄花梨制品价格高,黄花梨中的明清古典式家具已经历了多年的历史考验,不仅受到国人的认可,同时也是世界公认的投资收藏品。郑先生1999年以4800元的价格从家具店购买了一套柜子,当时他并不清楚柜子是何种木料。2012年5月,越秀区某拍卖公司鉴定人员称,他的物品柜是黄花梨木料,最少值港币400万元,故误导他将物品委托该拍卖公司参加“香港2012·秋季大型艺术品拍卖会”。但到了拍卖之日,起拍价400万港币的“黄花梨”物品柜却遭遇流拍。郑先生称,之后他委托广东省林业科学研究院进行鉴定,确定物品柜为紫檀属花梨木料,实际价值不超过3万元。
黄花梨收藏市场,曾经辉煌。早在2010年12月12日,南京正大拍卖有限公司2010秋拍明清家具专场中,一把“明代宫廷御制黄花梨交椅”最终以总成交价近7000万元人民币创下20年来黄花梨椅拍卖的纪录,这个辉煌在来年的春拍得到延续。2011年5月21日,嘉德2011春拍家具拍卖专场80件精品成交率达100%,成交额逾2.88亿元,创单季家具拍卖世界纪录。而到了是年秋拍,市场趋于冷静,流拍率较高。
这起案件中,法院认定拍卖公司只是未尽到谨慎注意义务,并没有太大过错。法院这么判应该没错,因为它讲究的是证据。本案中,拍卖公司对郑先生委托拍品只是判断为近似黄花梨,在郑先生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充分依据认定拍品属于黄花梨木质的情况下,拍卖公司即接受委托,并在拍卖合同上将拍品标注为“黄花梨柜子”,还印制拍卖图录进行展示,而不作出“近似黄花梨”的标识,其行为有悖专业拍卖机构应具有的谨慎注意义务,但拍卖公司投入了一定的人力物力,付出了一定劳务,根据公平原则,认定报酬比例以其收取的基础费50%即7000元为宜。最终,越秀法院一审判决,拍卖公司退还郑先生基础费7000元,退还运输费2000元,驳回郑先生其他诉讼请求。
“到香港去拍卖”有时就像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看似炫目,却转瞬即逝。此案中的拍卖公司,若连黄花梨材质都看不准,其鉴别能力可想而知;若明知不是黄花梨却指鹿为马,那么他们又图什么呢?其实,判断所谓“香港拍卖”是否存有陷阱,方法很简单,只要看拍卖前是否收费,就知道这家拍卖行是否规范。此前,中拍协的会员单位曾联合声明,拍卖前不收费,成交后再收取买卖双方佣金。这等于是拍卖公司垫钱运转,会更加尽心尽力促成交易,如果事先就收了一笔钱,稳赚不赔,那么东西是真是假,交易是否成功,对拍卖公司就不那么重要了。
作为收藏者要尽量选择过去明清家具流传有序的产品,这样对投资收藏都有很好的保障。当然,收藏黄花梨藏品的同时,也不能完全脱离使用价值,家具是给人用的,有实用功能才更有收藏价值。在这起“天价黄花梨”类似事件中,把拍品送到香港去拍卖常常成为一些拍卖公司不法经营的手段。他们把你的东西估出“天价”,收你一笔不菲的费用,几个月后告诉你东西流拍了,前期费用不退,这是眼下“去香港拍卖”的标准流程,到最后你发现哪里不对劲:东西还是自己的,钱却没了!作为收藏品它要能让人赏心悦目,给人带来乐趣,也就是所说的精神财富。而在投资方面,不管任何方面的艺术品及收藏品,主要是买对了,最少也要保值。类似“天价花黄花梨”去香港拍卖流拍事件时有发生,暴露某些藏家急功近利的心态:缺乏知识储备却期待一夜暴富,前者让人盲目,后者让人盲从。如何识破去“香港拍卖”的骗局?关键还在于藏者要回归常识,回归平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