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名男子结伙企图盗挖他人花梨树换钱花,被群众当场发现追赶后弃车逃窜,为取回丢在现场的两辆摩托车,其中两人返回被抓获,另两人随即落网。日前,海南海口琼山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吉、王某文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5月6日12时许,王某吉、王某文伙同王某结(已判决)及王某(时年14周岁)携带锯子驾驶两辆摩托车到海口旧州镇雅秀村委会龙下村韦某家附近,由王某吉、王某文望风,王某结、王某用锯子锯倒韦某在自家附近种植的一棵花梨树并锯成约2.1米的树干。当4人将树干搬走时被群众追赶,4人逃离现场后,王某吉、王某文要求王某结、王某返回取摩托车。王某结、王某返回时被民警抓获,当场缴获被盗花梨树干一根。经鉴定,韦某被盗树木是海南黄花梨,价值3360元。
法院认为,王某吉、王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价值3360元,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梁振文 通讯员陈松松苏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