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5月7日电(林长生 通讯员 郑云林 李澎)几天前,家住仙游县城的林先生在榜头镇坝下工艺城购买了一套价值10万元的小叶紫檀太师椅。林先生在提货时发现椅子脚的原材料不是小叶紫檀,于是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执法人员将太师椅送去鉴定,果然材质有问题。根据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店家一次性全额退还货款10万元。
7日,记者从仙游县工商局获悉,为保障“仙作”古典工艺家具产业健康发展,仙游工商推广使用古典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00多份。截至目前,该局共指导古典工艺家具市场签订合同2000余份,产业投诉数量减少了60%左右,受到经营者、消费者的广泛欢迎。
据悉,古典家具使用的木材原料种类繁多,价格昂贵,消费者一时难以辨认。为此,仙游县工商局多次组织福建省古典工艺家具协会和县内大型工艺家具企业对文本进行论证,逐步修改完善,形成了古典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并确定了三福、贡品轩等16户大型企业和3户木材经营户为推广试点,在交易时及时规范签约,并报送备案,跟踪落实履约情况。
古典家具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上要求,明确标注产品的品名、材质、规格、数量等。双方交易方式、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合同生效条件等条款也都一目了然,不仅为消费者“明白消费”提供保障和指导,也为产业的发展护航。
目前,仙游古典工艺家具产业解决就业15万人,去年工艺行业创产值300多亿元,已成为县域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
(原标题:仙游推行红木家具规范合同 买“仙作”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