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连城县工商部门对一家具经营企业销售无质量保证文件的红木家具行为进行查处,责成其停止销售行为,并进一步开展调查处理。
连城县工商部门针对当地红木家具市场日益红火,但质量问题时有出现的情况,加大规范整顿力度,组织工商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红木家具市场进行大检查,努力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在检查中,该局工商人员从规范进出货台账、严把产品准入关入手,先后发现10批共价值205万元的红木家具,这些家具因无法提供质量保证文件属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商品。目前,这10批红木家具已全部停止销售,工商部门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过程中。
同时,连城县工商部门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市场上销售的红木家具必须同时配备产品说明书、质量明示卡、产品合格证,这是企业对社会和广大消费者的公开承诺,也是消费者的维权凭证之一,在选购时应多加留意。(通讯员黄水林罗锦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