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式家具的产地主要有广州、苏州、北京三处,它们各代表一个地区的风格、特点,被认为代表清式家具的三大名作。其中,又以广作最为突出,且有大批珍贵的传世实物。
清代家具的三大艺术风格——清代家具概论(一)
文/胡德生(故宫[微博]博物院研究员)
中国家具艺术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千百年来,经过历代劳动人们的发展创新,到清代,能工巧匠辈出。清代家具大体分为三个阶段。清代家具在康熙前期基本保留着明代风格特点,尽管有些微妙变化,还应属于明式家具。自雍正至乾隆晚期,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并形成了独特的清式风格,并形成以京作、苏作和广作为代表的三大流派。嘉庆、道兴以后至清末民国时期,由于国力衰败,加上帝国主义的侵略,国内战乱频繁,各项民族手工艺均遭到严重破坏,在这种社会环境中,根本无法造就技艺高超的匠师。再加上珍贵木材来源枯竭,家具艺术每况愈下,而进入衰落时期。可以说,康熙、雍正、乾隆三朝盛世的繁荣,为清式家具的形成创造了有利条件。
广式家具
明末清初,西方传教士大量来华,传播了一些先进的科学技术,促进了中国经济和文化艺术的繁荣。广州由于它特定的地理位置,便成为中国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一个重要门户。随着对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各种手工艺行业也都随之恢复和发展起来。加之广东又是贵重木材的主要产地,南洋各国的优质木材也多由广州进口,制作家具的材料比较充裕。以上这些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赋予广式家具独特的艺术风格。
广式家具的特点之一是用料粗大充裕。家具的各部构件,多用一块大料锼挖出各种曲边。如果是重要的承重部位,不论弯曲度有多大,一般不使用拼接作法,而习惯用一木挖成。广式家具为讲求木性一致,大多用一种木料制成。通常所见的广式家具,或紫檀、或红木、皆为清一色的同一木质,决不掺杂别种木材。而且广式家具不加漆饰,让人一看便有实实在在、一目了然之感。
广式家具特点之二则是装饰花纹雕刻深浚、刀法圆熟,磨工精细。它的雕刻风格在一定程度上受西方建筑雕刻的影响,雕刻花纹隆起较高,个别部位近乎圆雕。加上磨工精细,使花纹表面莹滑如玉,丝豪不露刀凿痕迹。常见雕刻花纹由于雕刻较深,而富于立体感。在雕刻时,除图案纹饰外,其余则用刀铲平。再经打磨平整,虽有纹脉相隔,但从整个地子看,决无此起彼伏高低不平的现象。在板面纹理复杂,铲刀处处受阻的情况下,能把衬地处理得非常平,在当时手工操作的条件下,是很不容易的。这种雕刻风格在广式家具中是较为突出的。
广式家具特点之三是雕刻花纹也受西方文化艺术的影响。明末清初之际,西方的建筑、雕刻、绘画等技艺逐渐为中国所应用,自清代雍正至乾隆、嘉庆时期,摹仿西式建筑的风气大盛。除广州外,其它地区也有这种现象。如:在北京兴建的圆明园,其中就有不少建筑从形式到室内装修,无一不是西洋风格。为装修这些殿堂,清廷每年除从广州定做、采办大批家具外,还从广州挑选优秀工匠到皇宫,为皇家制作与这些建筑风格相协调的中西结合式家具。即以中国传统方式制成家具后,再用雕刻、镶嵌等工艺装饰花纹。这种西式花纹,通常是一种形似牡丹的花纹,亦称西番莲。这种花纹线条流畅,变化多样,可以根据不同器形而随意伸展枝条。它的特点是多以一朵或几朵花为中心,向四外伸展,且大都上下左右对称,如果装饰在圆形器物上,其枝叶多作循环式,各面纹饰衔接巧妙,很难分辨它们的首尾。广式家具除装饰西式花纹外,也有相当数量的传统花纹。如各种形式的海水云龙、海水江崖、云纹、凤纹、蘷饰、蝙蝠纹、磬纹、缠枝或折枝花卉以及各种花边装饰等。有的广式家具中西两种纹饰兼而有之,也有些广式家具乍看都是中国传统花纹,但细看起来,总或多或少地带有西式痕迹,为我们鉴定广式家具提供了依据。当然,我们也不能单凭这一点一滴的痕迹就下结论,还要从用材,做工、造型、纹饰等方面综合考虑。
清代初期,为适应对外贸易的发展,广州的各种官营和私营手工业都相继恢复和发展起来,给家具艺术增添了色彩。形成与明式家具截然不同的艺术风格。这种艺术风格主要表现在雕刻和镶嵌的艺术手法上。镶嵌作品多为插屏、挂屏、屏风、箱子、柜子等,原料以木雕、象牙雕、景泰兰、玻璃画等为主。提到镶嵌,人们多与漆器联系在一起。原因是中国镶嵌艺术多以漆作地,而广式家具的镶嵌却不见漆,是有别于其它地区的一个明显特征,传世作品也较多。内容多以山水风景、树石花卉、鸟兽、神话故事及反映现实生活的风土人情等为题。广州还有一种以玻璃油画为装饰材料的家具,也以屏类家具最为常见。玻璃油画就是在玻璃上画的油彩画,于明末清初传入中国。首先在广州兴起,曾形成专业生产。中国现存的玻璃油画,除直接由外国进口外,大都由广州生产。
苏式家具
苏式家具是指长江中下游一带所生产的家具。苏式家具形成较早,明式家具即以苏式家具为主。它以造型优美、线条流畅、用料和结构合理、比例尺寸合度等特点和朴素、大方的格调博得了世人的赞赏。进入清代以后,随着社会风气的变化,苏式家具也开始向华而不实的方面转变。这时所讲的苏式家具主要指清代而言。
清代苏式家具注重装饰,又处处体现节俭意识。床榻椅子等类家具的座围,多用小块木料两端做榫格角攒成拐子纹,既有很强的装饰作用,又达到物尽其用的目的。坐面多用藤心,既使坐面具备弹性,透气性又好,同时也节省了木料。为了节省木料,暗处构件还常以杂木代替,这种情况多表现在器物里面的穿带上。从明清两代的苏式家具看,十有八九都有这种现象。苏式家具里侧都油漆里,目的在于避免穿带受潮变形,同时也有遮丑的作用。清代苏式家具的镶嵌和雕刻主要表现在箱柜和屏联上,以普通柜格为例,通常以硬木做成框架,当中起槽镶一块松木或杉木板,然后按漆工工序做成素漆面。漆面阴干后,先在漆面上描画画稿,再按图案形式用刀挖槽儿,将事先按图做好的嵌件镶进槽内,用腊粘牢,即为成品。苏式家具的镶嵌材料也大多用小碎料堆嵌而成,整板大面积雕刻成器的不多。常见的镶嵌材料多为玉石、象牙、螺甸和各种颜色的彩石。也有相当数量的木雕,在各种木雕当中又有不少是鸡翅木制作的。苏式家具镶嵌手法的优点是可以充分利用材料,哪怕只有黄豆大小的玉石或罗甸碎渣都不会废弃。清代苏式家具的装饰题材多取自历代名人画稿,以松、竹、梅、山石、花鸟、风景以及各种神话传说为主。其次是传统纹饰,如:海水江崖、海水云龙、龙戏珠、龙凤呈祥等。折枝花卉亦很普遍,大多借其谐音寓意一句吉祥语。局部装饰花纹多以缠枝莲和缠枝牡丹为主,西洋花纹极为少见。一般情况下,苏式的缠枝莲与广式的西番莲,已成为区别苏式和广式的一个特征。
京作家具
京作家具一般以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为主。造办处有单独的广木作,由广东征选优秀工匠充任,所制器物较多地体现着广式风格。但由于木料多由广州运来,一车木料辗转数月才能运到北京。沿途人力、物力、花费开销自不必说。皇帝本人也深知这一点。为节省木材,造办处在制作某一件家具前都必须先画样呈览,经皇帝批准后,方可制作。在这些御批中经常记载有这样的事,皇帝看了后觉得某部分用料稍大,及时批示将某部分收小些,久而久之,形成京作家具较广作家具用料小的特点。在造办处普通木作中,多由江南地区招收工匠,作工趋向苏式。不同的是他们在清宫造办处制作的家具较苏州地区用料要大,而且掺假的情况也不多。从纹饰上看,京作家具较其它地区又独具风格。它从皇家收藏的古代铜器和石刻艺术上吸取素材,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又发展得更加广泛了。明代多限于装饰翘头案的牙板和案足间的挡板,清代则在桌案、椅凳、箱柜上普遍应用。明代多雕刻夔龙、螭虎龙(北京匠师多称其为拐子龙或草龙),而清代则是夔龙、夔凤、拐子纹、螭纹、虬纹、饕餮纹、兽面纹、雷纹、蝉纹、勾卷纹等无所不有,根据家具的不同造型特点而施以各种不同形态的纹饰,显示出各式古色古香、文静典雅的艺术形象。
清式家具虽不如明式家具那样具有较高的科学性,在造型艺术和风格上也存在差异,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足,略给人以沉闷笨重之感。但从另一方面说,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豪华、稳重、威严为准则,用材厚重,采用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给人以稳重、精致、豪华、艳丽之感,效果甚佳。因而,清式家具在中国家具艺术中仍然占据重要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