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家具在装饰手法及纹饰上存在着时代的差别。一般说来,明式家具以精致但不淫巧、质朴而不粗俗、厚实却不沉滞见长,它特有的美学个性和艺术范式也鲜明地体现在纹饰图案上。
中国纹饰图案具有继承性和趋同性特点,每个时代的出品或多或少地含有历史的因素,每个品类的装饰性也可能在其他品类中出现。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许多都是承传的。如祥云龙凤、缠枝花草、人物传说等,这些题材在织绣、陶瓷、漆器等品类中常能看到。不过明式家具的纹饰题材仍有自已的倾向性和选择性,如竹、梅、松、兰、石榴、莲花、灵芝等植物题材;流水、村居、山石、楼阁等风景题材;祥麟、瑞狮、鱼藻、喜鹊等动物题材较多见。明式家具纹饰题材最突出的特点是大量采用带有吉祥寓意的母题,如方胜、如意、云头、龟背、盘长、万字、曲尺、连环等纹,与清式家具相比,明式家具纹饰题材的寓意大都比较雅逸,颇有“明月清泉”、“阳春白雪”之类的文儒高士之意趣,更增强了明式家具的高雅气质。
清式家具以雕绘满眼绚烂华丽见长,其纹饰图案也相应地体现着这种美学风格。清代家具纹饰图案的题材在明代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拓宽,植物、动物、人物、风景无所不有,十分丰富。吉祥图案在这一时期亦非常流行,但这一时期所流行的图案大都以贴近老百姓的生活为目的,与明式家具的阳春白雪相比,显得有些世俗化。晚清的家具装饰花纹多以各类物品的名称拼凑成吉祥语,如“鹿鹤同春”、“年年有余”、“风穿牡丹”、“早生贵子”、“花开富贵”、“指日高升”等,宫廷贵族的家具则多用“祥云捧日”、“双龙戏珠”、“洪福齐天”、“五福捧寿”等等。总之,题材丰富多彩是清式家具纹饰图案的特点之一。清式家具纹饰题材大多出自老百姓的朴素生活意愿或统治者炫耀权力财富的功利要求,不如明式家具来得超逸。对于纹饰题材的选择,也不如明式家具讲究,有些家具纹饰图案显然是单纯为了显示华贵富丽,而很少注意题材的贴切性。明末清初之际,西方文化艺术逐渐传入中国,至清雍正以后,仿西洋纹样的风气大盛,特别是清代广式家具,出现了中西结合式家具,即以中国传统做法制成器,而雕刻西式纹样,通常是一种形似牡丹的花纹,也有称为西番莲的,这种花纹出现的年代要相对晚些。
有些题材,明与清虽然都有采用,但在图案内容上存在着差别。如麒麟作为一种瑞兽,是我国古代常用的装饰题材,明中叶时,麒麟一定为卧姿,即前后两腿均跪卧在地;而明晚期至清早期,麒麟一定为坐姿,前腿不再跪而是伸直,但后腿仍与明中期相同;进入清代康熙以后,麒麟前后腿都站起来了,虎视眈眈。此外家具上的博古图案,在清代流行过两次,一次在康熙时期,一次是在同治、光绪时期,两次同为博古,前者提倡优雅清闲,后者推崇金石学问。同为博古,内涵有异。
龙,自古为华夏民族崇拜的图腾,传说龙为麟虫之长,能利万物、兴风雨,使风调雨顺、丰衣足食,故为中国古代的四灵之一。历代皇帝都以真龙天子自居,认为自己是龙的化身。现今遗留下来的古代器物上,经常能看到以龙纹做装饰的题材。龙纹在明、清两代家具上的应用亦相当广泛。从明、清两代各时期的龙纹对比来看,明代龙纹大多雄劲有力,细脖,头略小,龙发多从两角间前耸,呈怒发冲冠状,张口,龙眉向上,龙爪的五指呈轮状。明代末期,龙身姿态无大变化,而龙发已变为三绺。进入清代,龙发已不再上耸,而是披头散发,龙身也渐渐粗起来。到清代乾隆时期,龙眉朝下,龙尾加长,龙的额头上呈现出一种圆形鼓包样凸起,有的专家称其为七朵梅花包,龙爪出现四指并拢的形状。再晚的龙纹,姿态呆板,龙鼻也大起来,俗称肿鼻子龙。
回纹也是中国古代常见的装饰图案,回纹这种图案始见于出土于距今4000多年前仰韶文化马厂遗址中的陶器上。但如果用这一时代的回纹图案来作为同时代家具的断代标准就很不准确了。因为家具中使用回纹的年代要明显晚于其他器物上使用回纹图案的年代。从现今遗存下来的家具来看,家具上回纹的出现当在清代以后,特别是乾隆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多在桌案椅凳的腿足端雕饰以回纹马蹄图案。在表现手法上,清式家具可谓“锦上添花”。与明式家具重视“材美”相比,清代工匠更侧重于人为的“工巧之美”,而不重视材料的自然品质肌理,因此在清代家具上很少见到那种大片作素、不事雕饰的情形。
清代工匠崇尚在一件家具上同时采用几种工艺手法,如雕刻加镶嵌,彩绘加贴金、包铜或珐琅等,材料的运用也趋多样,常见的有家具上加玉、牙、藤、瓷等等。处理手法比起明代更趋多样化、复杂化。如这一时期出现的紫檀嵌瓷扶手椅、玻璃香几、嵌玉璧插屏、掐丝珐琅宝座等都是清代特有的家具装饰技法。然而偏执的追求、过度的粉饰却往往导致画蛇添足之嫌。